郵政部門為方便公眾儲蓄並為發展國民經濟積聚資金而開辦的一項金融業務,又稱郵政儲金。

  1861年英國創辦郵政儲蓄,以後日本、義大利、法國、印度等國也相繼開辦。大多數國傢的郵政儲蓄以供城鄉居民儲存小額款項為主,一般分活期儲蓄和定期儲蓄兩大類,並規定儲蓄的最低額。有些國傢還規定儲蓄的最高額,以免受巨額工商業資本的幹擾。各國郵政儲蓄形式不完全相同。例如日本的郵政儲蓄、郵政匯兌和郵政轉帳業務結合進行。有些國傢郵政還辦理外匯儲蓄業務務,接受外國貨幣。參加萬國郵政聯盟的《國際儲蓄業務協定》的國傢,相互間可以辦理國際郵政儲蓄業務。

  中國自1919年7月1日開辦郵政儲金業務。當時隻在各郵政管理局和一、二等郵局辦理郵政存簿儲金。1930年成立郵政儲金匯業總局後,三等郵局和郵政支局也辦理存簿儲金;各郵政管理局並增辦定期儲金。設在大城市的郵政儲金匯業分局還辦理支票儲金和貸款業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儲蓄業務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辦理。中國人民郵政在1951~1953年曾代辦中國人民銀行的儲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