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航空器上安裝航空機(槍)炮及其彈藥、並保證其正常工作的裝置,又稱(槍)炮架。

  發展概況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步兵機槍被搬上飛機,遂有航空射擊裝置。1915年飛機進而採用有協調裝置的固定炮架。“斯卡夫”環形活動炮架一直使用到30年代初。1932年出現瞭密封式炮塔。不久又出現用動力裝置驅動的動力炮塔。40年代初遙控動力炮塔問世。此後,炮塔成為飛機的主要防禦裝置。隨著轟炸機速度的提提高和空空導彈的出現,炮塔在空戰中的作用減小。60年代,隨著武裝直升機問世,動力炮塔逐漸成為直升機的標準軍械。為瞭戰術飛機作戰的需要,研制成一種把機炮系統裝在短艙內的炮艙式射擊裝置,炮艙可吊掛在機身或機翼下。70年代後期,隨著航空火力控制系統的發展,美國研制瞭殲擊機用的小角度活動炮塔(水平:±2°;垂直:向上3°,向下1°)來提高近距空戰性能。

  分類 航空射擊裝置按結構形式可分為固定炮架、活動炮架(炮塔)和機炮吊艙三種。固定炮架上安裝的武器固定向前射擊,多用在殲擊機、殲擊轟炸機和強擊機上。炮塔多用於武裝直升機和轟炸機,按操縱轉動的動力分為手控和動力驅動兩種。動力炮塔有直接操縱的和遙控的兩種。按在飛機上的安裝部位分為尾炮塔、機頭炮塔、上炮塔、下炮塔和側方炮塔。機炮吊艙吊掛在航空器外部(機身和機翼下或特殊支架上),可節省內部空間,減少射擊時沖擊、振動和高溫火藥廢氣對其他機載設備的影響。此外,它的通用性好,便於維護和排除故障,能減少再次起飛的裝彈時間。缺點是增大飛機的飛行阻力,不易保證校靶精度和射擊命中率低,多用於空對地作戰。

  結構 不同種類的航空射擊裝置結構不同。固定炮架主要用於安裝和固定機炮系統,結構簡單,由一些承力的機械構件組成,實為飛機結構的一部分。炮塔除安裝和固定機炮系統外,還要帶動機炮一起轉動,以改變其射擊方向。尾炮塔通常為圓形,其他部位的炮塔外形隨飛機外形而異。炮塔通常由機炮安裝架、機炮、彈箱及炮彈、供彈及排彈系統和隨動系統等組成。直接操縱的炮塔還包括有瞄準裝置。除尾炮塔外的其他部位炮塔有輪廓回繞機構和射擊限制器。前者防止炮塔運動時碰傷飛機結構;後者用於避免機炮擊中載機某一部位(如水平尾翼、垂直尾翼、機翼、機身和螺旋槳等)。機炮吊艙是一種獨立的短艙系統,短艙內裝有機炮、炮彈、供彈及排彈系統、緩沖裝置和動力裝置等。為瞭減小炮艙體積,多采用無鏈供彈。短艙總重在200~800公斤之間,主要取決於備彈量的多少。

轟炸機尾炮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