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所需基本建設投資的籌集管道和方式。水利工程基建投資的來源和取得的方式,一般有下列幾種。

  財政撥款 由各級政府的財政部門撥款無償使用的資金。世界各國對大型公益性的水利工程,經常用這種方式投資興建。

  貸款 用向國內外金融機構或外國政府借貸的款項興建的水利工程,應根據協定在規定時間內還本付息。

  成立於1945年的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簡稱世界銀行,總部在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它的有息貸款,利率比國際上一般金融貸款的利率低得多,但借款條件嚴格,俗稱硬貸款。償還期一般為15~20年(包括隻付息,不還本的5年寬限期)。成立於1960年的國際開發協會是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的附屬機構,又稱第二世界銀行。總部也在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它的無息貸款,即信用貸款,俗稱軟貸款,償還期50年(包括10年隻付手續費的寬限期)。成立於1966年總部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的亞洲開發銀行,也提供上述類似貸款。

  債券 由水利工程主辦單位在國內外發行債券以籌集資金,並按期付息和償還本金。債券持有者,僅是債權人,對工程項目本身沒有任何權利和義務。

  股票 水利工程主辦單位在國內外發行股票,以籌集資金。股票持有者是所建企業的股東,享有分紅和參加管理的權利,也擔負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群眾集資 對於規模較小的工程可由個人或團體共同集資興建。可按受益的比例,分擔工程費用,也可采用入股的方式集資。在中國,群眾集資已是興建小型水利工程的一種重要集資手段。集資的內容,包括現金、勞動和材料等。

  多渠道集資 當采用一種集資方式不能滿足需要時,可利用幾種集資方式綜合地解決資金問題。在中國,由國傢撥款興建的水利工程中,常含有受益群眾所投入的無償或低償的勞動力。80年代以來興建的城市供水工程,除國傢撥款外,也由受益的企業分攤一部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