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程設計要求,研究施工條件,選擇施工方案,確定施工佈置、程式和進度安排的工作。它是設計工作的組成部分。不同設計階段對施工組織設計有不同的深度要求: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應編制施工規劃,著重從施工角度分析論證擬建工程的技術可行性與經濟合理性;初步設計階段應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須要為工程的實施提出各項控制性的技術經濟指標,以便據以進行施工準備工作和編制基本建設計畫;施工圖設計階段則須編制施工措施計畫,直接用於指導施工。

  水利利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一般應包括:①施工導流方案,分年防洪渡汛安排,施工期有關通航、過木、供水等措施;②主體工程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與主要施工機械的選型;③場內外交通運輸方案,施工供電、供水、供風,以及通信系統的設置;④主要施工輔助企業的規模、佈置及工藝流程設計;⑤施工總平面佈置;⑥施工進度計劃;⑦勞力、主要材料與設備、主要施工機械的需用計劃。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原則:①遵循國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全面實現設計意圖;②在施工部署與防洪渡汛措施安排上,既要積極主動,不誤時機,又要穩妥可靠,留有餘地,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有利或不利局面都應預有對策;③因地制宜,多用當地材料,合理使用土地,做好土石方平衡調配,盡量少占耕地;④積極采用新技術和行之有效的技術革新成果;⑤盡可能組織均衡施工,在確保重點施工項目的前提下,努力做好施工力量的綜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