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樞紐中以水力浮運散漂原木過壩(閘)的水槽。也稱漂木道,是木材過壩設施的一種。以往放木道多建於中低水頭的水利樞紐,近代大型工程也有採用放木道的。

  放木道與筏道相類似,由進口、槽身和出口組成。進口在平面上多為喇叭形,一般均設導漂設施,為防止木材滯塞,必要時需設置加速裝置,以增加木材的漂運速度,提高過木能力。進口流速,一般不大於1m/s。在上遊水位變幅較大的樞紐中,常用與筏道進口類似的高程可變的活動進口,並安裝閘門(見圖))。早期在中小工程中,槽身多以木材制成,其斷面有梯形、矩形、半圓形、三角形、多邊形等。近代采用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漸多。由於槽內的水深不同,原木在槽內浮運的狀態呈全浮、半浮和濕潤三種。當槽內水深為原木直徑的0.7倍以上時,原木呈全浮狀態運行;當槽內水深為原木直徑的0.1~0.15倍時,水僅起潤滑作用,原木沿槽底下滑;當槽內水深在二者之間時,木材呈半浮狀態運行。在實用中多為全浮式。全浮式槽內水深為0.75~0.85倍原木直徑加0.1~0.2m的裕度。槽內流速可達3~4m/s。槽身凈寬,一般為並排過木的根數乘原木的最大直徑加0.1~0.2m的裕度。許多大中型工程的過木道,為瞭保證木材能流暢通過,寬度都不小於最大木材長度。出口水流銜接要平穩、順暢,避免底流銜接。放木道的平面佈置多為直線,有必要轉彎時,其轉彎半徑均不小於流放木材長度的10倍。放木道的優缺點亦與筏道相同,工程中采用也較為廣泛。有些過木集中在汛期的水利樞紐,常采用結合溢洪道泄洪流放木材。對此,過木閘孔的寬度必須大於木材的最大長度,壩下消能工多為穩定的面流銜接。

  見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