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中供休息、裝飾、照明、展示和為園林管理及方便遊人之用的小型建築設施。一般沒有內部空間,體量小巧,造型別致,富有特色,並講究適得其所。這種建築小品設置在城市街頭、廣場、綠地等室外環境中便稱為城市建築小品。園林建築小品在園林中既能美化環境,豐富園趣,為遊人提供文化休息和公共活動的方便,又能使遊人從中獲得美的感受和良好的教益。

  分類 園林建築小品按其功能分為五類:

  ①供休息的小品。包括各種造型的靠背園椅、凳、桌和遮陽的傘、罩等。常結合環境,用自然塊石或用混凝土作成仿石、仿樹墩的凳、桌;或利用花壇、花臺邊緣的矮墻和地下通氣孔道來作椅、凳等;圍繞大樹基部設椅凳,既可休息,又能納蔭。

  ②裝飾性小品。各種固定的和可移動的花缽、飾瓶,可以經常更換花卉。裝飾性的日晷、香爐、水缸,各種景墻(如九龍壁)、景窗等,在園林中起點綴作用。

  ③結合照明的小品。園燈的基座、燈柱、燈頭、燈具都有很強的裝飾作用。

  ④展示性小品。各種佈告板、導遊圖板、指路標牌以及動物園、植物園和文物古建築的說明牌、閱報欄、圖片畫廊等,都對遊人有宣傳、教育的作用。

  ⑤服務性小品。如為遊人服務的飲水泉、洗手池、公用電話亭、時鐘塔等;為保護園林設施的欄桿、格子垣、花壇綠地的邊緣裝飾等;為保持環境衛生的廢物箱等。

  創作要點 園林建築小品具有精美、靈巧和多樣化的特點,設計創作時可以做到“景到隨機,不拘一格”,在有限空間得其天趣。園林建築小品的創作要求是:①立其意趣,根據自然景觀和人文風情,作出景點中小品的設計構思;②合其體宜,選擇合理的位置和佈局,作到巧而得體,精而合宜;③取其特色,充分反映建築小品的特色,把它巧妙地熔鑄在園林造型之中;④順其自然,不破壞原有風貌,做到涉門成趣,得景隨形;⑤求其因借,通過對自然景物形象的取舍,使造型簡練的小品獲得景象豐滿充實的效應;⑥飾其空間,充分利用建築小品的靈活性、多樣性以豐富園林空間;⑦巧其點綴,把需要突出表現的景物強化起來,把影響景物的角落巧妙地轉化成為遊賞的對象;⑧尋其對比,把兩種明顯差異的素材巧妙地結合起來,相互烘托,顯出雙方的特點。

  

參考書目

 劉管平、李恩山主編:《建築小品實錄》,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北京,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