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石頭為原料製作的工具。它是人類最初的主要生產工具。在很長的時期內,石器在生產中佔有支配地位。在考古學上,把主要使用石器的時期稱為石器時代,這一時代大約開始於二、三百萬年以前,可以劃分為舊石器時代、中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3個階段(見史前考古學)。每個時代或文化的石器,製作工藝和器形都具有不同的特徵。甚至晚到青銅時代,某些石器在生產上仍然發揮著主要的作用。根據石器的製作方法,可分為打制和磨制兩大類。隨著時間的推移,製作工藝和器形都有顯著的變化,因而石器的制法法和器形,常常成為判斷遺跡年代或文化性質的重要標尺。

  石器的原料和來源 石器時代人類制造石器的石材是經過選擇的。硬度大的礦物,如火石、淺燧石、石英、瑪瑙、碧玉、黑曜石和軟玉;硬度較大的火成巖,如安山巖、流紋巖、玄武巖、輝長巖和綠輝巖;質地稍軟的水成巖,如頁巖、砂巖等,都是經常選用的石材。不過往往受到附近所產石料種類的限制。石材的來源大體有3種:第1種是采集礫石,在山谷、河床和海灘上,有經水沖磨的礫石(河卵石),這是最普遍采用的一種方法。第2種是開采石料,在山上開采石材,並就地打成石器的粗坯,如內蒙古呼和浩特大窯舊石器制作場和廣東南海西樵山遺址都屬於采石場遺址。在歐洲還發現用豎井坑道來開采火石的遺跡。第3種是貿易交換,通過以物易物的方式,來獲得附近所不出產的石材,如獲取軟玉、松綠石、黑曜石等比較珍貴或性能較好的石材,多采用這種方式。

  石器的制作工藝 打制工藝 這是一種原始方法,從舊石器時代起即廣泛地被應用,直到新石器時代甚至更晚的時期仍然使用。制作時用石錘(或角、木錘)打擊石材,打下具有鋒刃的碎片,稱為石片,可用來加工成石器。石材被打下若幹石片之後,失去其原來的形狀,表面遺有許多石片的剝離痕跡,稱為石核,是打片過程中的剩餘物。打制石器的制作,一般分兩個步驟:第一步即打片。在此之前,需要修理石材,如系球形礫石,先在頂部打成一個平面,叫作“臺面”或“打擊面”(也有利用礫石面作為臺面的)。沿臺面的邊緣向下打制石片,被打擊的地方,叫作“打擊點”。打擊點之下出現一個半圓形的凸包,叫作“半錐體”。在半錐體之中,又有一個小凹坑,叫作“疤痕”。石片上環繞打擊點的地方,有許多同心圓的紋道,叫作“弧形紋”。由打擊點放射出許多細小的裂痕,叫作“裂紋”。凡屬人工的打制石片,都具有上述的各項特點。打制的方法有3種:一是直接打法,用石錘直接打擊石核以剝離石片,是最常用的一種打法;二是砸擊法,把石核放在石砧上,再用石錘砸擊,北京人的兩極石片或兩端器便是用這種方法制成的;三是間接打法,用木制或骨角制的短棒,一端放在石核上,用石錘打擊另一端,可以產生細長的石葉,細石器中的細石葉便是用這種方法打成的。第二步是加工。打下的石片具備瞭使用痕跡或經過加工修整具備瞭一定的形狀,才能稱之為石器。加工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打擊法,用石錘沿石片的邊緣垂直打擊,打出深而短的痕跡;另一種是壓制法,用石制或骨角制的壓砸器,在石片的邊緣上壓出淺而長的痕跡。一般的加工,是由石片的劈裂面向背面加工,稱為單面加工。由兩面交互加工的,稱為兩面加工。在石片的兩緣,向不同的方向加工,稱為錯向加工。

  除人工打制以外,自然力也可使石塊破碎,成為自然破碎的石片。自然破碎不外有下列兩種原因:一是外力破碎,原因較復雜,如急流沖擊、冰川移動等,可將石塊擊碎成石片。這種石片多棱角而缺乏固定的形狀,既沒有臺面,半錐體也不顯著,不難與人工打制石片相區別;二是因冷熱變化而致破碎,有些石材在太陽熱曬之下驟然遇冷,可裂成許多介殼形的圓石片,同人工打制石片截然不同。

  磨制工藝 是指把石器的表面磨光,磨出刃部,並把石材磨制成形,這在石器制作上是一進步。中石器時代開始出現磨制技術,但還限於局部磨光,到瞭新石器時代才普遍地被應用,可以說磨制石器是新石器時代的基本特征之一。首先要將石材打制或切割成一定形狀的粗坯,然後放在大的砥石上加砂蘸水研磨,制出光滑規整的石器。伴隨著磨制石器的出現,還產生瞭切割和鉆孔等進步技術:前者在扁平的石材上,加砂蘸水,用木片壓擦從兩面切成溝狀,然後截斷;後者用木棒或竹管加砂蘸水在石器上鉆磨,如用木棒由兩面鉆透,孔呈兩個截頂圓錐形,如用竹管鉆孔,則孔為圓柱形。

  石器的類別和器形 礫石石器 也稱石核石器。從礫石或石材上打下石片,以剩下的石核作為工具來使用。典型的代表象阿佈維利文化和阿舍利文化的手斧、丁村遺址的三棱大尖狀器,系從兩面或三面交互打擊加工,使之成形。習慣上把兩面刃的礫石石器稱為敲砸器,單面刃的稱為砍斫器,在礫石周緣加工的,稱為盤狀器。在礫石的周身加工,則成為圓形的石球。但以上的用途分工並不甚明顯。至於打制的斧形器或在礫石兩側打成凹腰的網墜,大抵是中石器時代、新石器時代或更晚的遺物。

  石片石器 系用石片或石葉加工而成,主要有刮削器、尖狀器和雕刻器等幾類器形,延續使用的時間比較長。刮削器是在石片的一邊或多邊加工,用來刮削獸皮或木、骨一類工具,由於刃部的加工部位以及形式的不同,有短刮器、長刮器、圓刮器、復刃刮器、凸刃刮器和凹刃刮器等名稱。尖狀器是沿石片相鄰的邊加工成銳尖,以利於刺割。其他象桂葉形器、矛頭和鏃等武器的出現時間稍晚,大都是從兩面細致加工,也屬於這一類器形的范疇。雕刻器系在石片的尖端,打成垂直的短刃,可用來雕刻骨角器及其藝術品。兩端器出自砸擊法的石片,兩端有打擊的痕跡,為北京人文化的典型遺物。此外,在石片兩側打缺口的粗糙石刀,則是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的收割工具。

  細石器 是形狀細小的一種打制石器,一般都是以間接打法打出的細石核、細石葉及其加工品為限,有人把器形較小的石片石器也稱細石器,那是出於誤解。細石器基本上可分為東亞、北美地區和地中海周圍地區兩個傳統,它們出現於舊石器時代晚期,盛行於中石器時代,在某些地區,甚至到新石器時代或更晚仍在繼續使用。東亞、北美地區的細石器以細石核和細石葉為主要代表。細石核有船底形、楔形、圓柱形和圓錐形等各種形式,臺面經過細致修整,核身遺有剝離細石葉的條狀痕跡,嚴格地講,它本身並不屬於工具。細石葉作扁薄的長條形,一般長2~3厘米,寬0.5厘米,厚0.2厘米左右,在側緣上有加工或使用的痕跡,有的截成長方形的小塊,這些細石葉是嵌鑲在骨刀梗上的石刃。用細石葉加工成的工具,有尖狀器、鉆和刮削器等。地中海周圍地區以幾何形細石器為主要特征,用細長石葉加工成三角形、梯形和半月形等石刃,可鑲嵌在柄上作為鏃、刀、鐮等復合工具使用。

  磨制石器 由於技術的不斷進步和用途分工的愈加明確,磨制石器的器形比其他各類石器更為復雜。從用途上大體包括以下各類:①砍伐工具。最常見的有斧、錛、鑿,主要用於加工木材。斧身一般作長方形,厚薄不等,主要特征為兩面刃。還有3種特殊的形式,即有孔石斧、有肩石斧和有段石斧,前者是青銅鉞的前身,後兩者是華南地區具有特征的遺物。錛與斧相似,不過刃部為單面刃。鑿身狹長,具有單面刃或雙面刃。以上的各器都附著木柄使用,今天的金屬工具仍然保持其基本形態。②農耕工具。有鏟、穿孔礫石、刀、鐮和磨盤等。鏟身扁薄狹長,附木後可用來翻土播種。穿孔礫石可能是套在帶尖的木棒上,以供腳踏掘土之用。刀有長方形和半月形兩種,前者多穿一孔,後者多為兩孔,可系繩套在手上,以摘取粟穗,今天的鐵銍鐮仍然保持其形狀。鐮是附著木柄的收割工具,最早見於裴李崗文化,刃部附有鋸齒,但在後來的仰韶文化中卻非常罕見,到龍山文化時又再度盛行,刃部已無鋸齒。磨盤和磨棒是加工谷物的工具,裴李崗文化和磁山文化的四足磨盤尤具特色,較晚的石磨盤變得簡單粗糙,數量也相對減少。③兵器。有鏃、矛頭、鉞、戈、劍、錘斧和彈丸等。鏃和矛頭是最常用的狩獵工具,彈丸也可能與之有關。至於鉞、戈、劍和錘斧等,大抵是模仿青銅器而出現的新器形。④儀仗。穿孔的石球和齒輪狀的環形石斧,屬於權杖上的頭飾,盛行於新石器時代晚期到青銅時代的某些地區。⑤裝飾品。多以精致美觀的石材制成,有珠、管、墜、環、璜、玦等,大都屬於佩飾。中國早在新石器時代就出現瞭環、璜、玦、璇璣、琮、璧等精致的玉器,成為商周禮器的前身。

  同金屬器的關系 青銅器中的部分工具、武器,很明顯是承襲磨制石器的形制而發展的,石器中的斧、錛、鏟、刀、鐮、鏃、矛頭等器形,不但是青銅器的祖型,甚至影響到鐵器。值得註意的是,金屬器產生以後,某些磨制石器又直接因襲青銅器的形制,如鉞、戈、劍、錘斧和權杖頭等,都是受青銅器影響的例證。

  

參考書目

 安志敏:石器略說,《考古通訊》1955年5期。

 K.P.奧克利著,周明鎮譯:《石器時代文化》,科學出版社,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