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建武十一年(西元35)大司農頒發的容一斛的標準銅量。1953年在甘肅省古浪縣出土,現藏中國歷史博物館。東漢時大司農掌管各郡國的錢谷金帛,所以中央官府制定的標準量器與衡器,往往由大司農頒發。

  器作圓桶形,高24.4釐米,口徑34.5釐米,腹左右有對稱短柄,外壁刻銘文1行,為“大司農平斛,建武十一年正月造”。實測容積為19600毫升,與王莽之制基本一致。柄上方有凸起方框,原用來嵌入官府檢定容積後所作的檢封。出土時檢封已失失。傳世漢代檢封有“官律所平”等字,“平”指官府檢定的標準量值。“平斛”即為標準之斛。傳世有東漢光和二年 (179)的大司農銅斛,形制與建武十一年大司農平斛相近,實測容積為 20400毫升。此外,傳世的東漢大司農量器和衡器,還有永平三年(公元60)銅質的大司農平合、元初三年 (116)銅質的大司農平鬥和光和二年的大司農銅權。

建武十一年大司農銅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