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在其歷史發展過程中創造和發展起來的具有本民族特點的文化。包括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飲食、衣著、住宅、生產工具屬於物質文化的內容;語言、文學、科學、藝術、哲學、宗教、風俗、節日和傳統等屬於精神文化的內容。民族文化反映該民族歷史發展的水準。

  語言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民族文化的表現形式。如歷史、文學(包括口頭文學)、曆法、醫藥、科學技術等,都是用一定的語言表現出來的。

  宗教教在不同的社會歷史時期對精神文化的其他方面起著不同的作用。在早期的階級社會中,宗教對文化的影響很大,波及人們社會生活的許多方面。隨著社會的發展,宗教在民族文化中的影響逐漸減弱。

  民族文化作為意識形態是一定社會政治、經濟的反映,在階級社會裡,每一種民族文化中都有剝削階級的與被剝削階級的兩種文化,反映著兩個對立階級的利益和思想。在社會主義社會裡,民族文化是具有社會主義內容和民族形式的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