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洲地區和墨西哥印第安人的一支。又譯“馬亞人”。西元前約2500年就已定居今墨西哥南部、瓜地馬拉、伯利茲以及薩爾瓦多和洪都拉斯的部分地區。約有200萬人。屬蒙古人種美洲支。使用瑪雅語,屬印第安語系瑪雅-基切語族。分佈在尤卡坦中部和北部,伯利茲、洪都拉斯南部及塔瓦斯科和恰帕斯的一部分,瓜地馬拉低地和高地及恰帕斯和薩爾瓦多的最南端。據《契蘭·巴蘭》一書記載,瑪雅人歷史可分為3個時期:①前古典期(西元前1500~西元292),其特點是中美各群體形成共同文化,農農業得到發展,開始過定居生活。②古典期(292~900),開始有象形文字、石碑、廟宇等,中部地區有瞭大規模發展,出現神權政治,晚期北方文化發展並達到鼎盛時期。③後古典期(900~1527),在其前期(900~1250),南部和北部出現瞭文化變革,托爾特克人到達中部高原並實行政治統治,將其宗教、禮儀、習俗強加於瑪雅人,建立瑪雅城,由科科梅傢族進行統治;在北部地區,瑪雅文化和托爾特克文化融合,產生著名的瑪雅潘文明。在後期(1250~1527),大的瑪雅中心相繼被遺棄,政治上解體,出現一些小城鎮,相互鬥爭。1519年西班牙殖民軍將領H.科爾特斯征服瞭尤卡坦和危地馬拉,塔亞斯卡爾的伊察人由於地處偏遠和反抗西班牙殖民者,長期保持自治,直至1627年整個瑪雅地區始被征服。公元前後到16世紀,建立過若幹奴隸制城邦,產生瞭社會等級,分貴族(包括祭司、統治官吏、軍事首領和商人)和平民(包括工匠、農民和奴隸)。實行分權治理,酋長管轄幾個中心,農村居民組成公社,保存氏族制度(見原始公社制)的許多殘餘。行自然崇拜,尤其崇拜“太陽神”和“雨神”,以守護神“伊察姆納”為最高神靈。從事刀耕火種農業,種植玉米(主食)、菜豆、南瓜和塊根植物,養火飼雞和狗。公元初創造象形文字和歷法,發明瞭20進位法。在醫學、天文學方面有較大成就。制陶、雕塑、繪畫造詣很深。采用拱形建築術(梯形金字塔、宮殿、拱門等)。古代文明中心有蒂卡爾(在危地馬拉佩騰省)、帕倫克(在墨西哥的恰帕斯)和科潘(在洪都拉斯)。現代瑪雅人分佈很廣,具有共同的社會文化特征。西班牙殖民者入侵後,瑪雅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同化,已同他們所在國的居民基本融合。由於所在國歷史、社會、文化、經濟背景不一,各國瑪雅人在社會、經濟、文化方面也各具特色。

危地馬拉瑪雅婦女在織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