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人對人的認知或知覺。又稱社會知覺。美國心理學傢J.S.佈魯納於1947年首次在知覺研究方面提出這一概念,用以說明知覺的社會決定性,即知覺不僅決定於客體本身,也決定於主體的目的、態度、價值觀和過去的經驗。後來,社會心理學傢把對“社會客體”的知覺過程稱為社會知覺。社會客體指的是個體、社會群體。有的社會心理學傢又把社會知覺叫做人際知覺或對人知覺。

  社會知覺與普通心理學中的“知覺”的含義有所不同。在普通心理學中,知覺是指個體對對直接作用於自己的客觀事物的整體屬性的反映,它不包括想像、判斷等認識過程;而社會心理學中的社會知覺,則包含瞭整個認知過程,既有對人的外部特征的知覺,又有對人的個性特征的瞭解及對人的行為原因的判斷的解釋。社會認知是一種基本的社會心理活動,人的社會動機或社會態度的形成、社會化過程的進展、社會行為的發生,都以社會認知為基礎。

  范圍 社會認知的范圍很廣,主要包括對他人的認知、對人際關系的認知、對人的行為的原因的認知、對自我的認知。

  對他人的認知 包括:①對他人表情的認知。表情是一種重要的社會刺激,準確認知他人的表情有助於判斷他人的情緒、態度,對人際交往有重要作用。依表達情緒的身體部位的不同,可以把表情分為面部表情、身段表情和語言表情三種。美國心理學傢R.S.伍德沃思在研究100名被試者判斷86張照片的面部表情的基礎上,提出由他人面部表情來判斷情緒狀態的項目有6種:喜愛、幸福與快樂,驚訝,恐懼與痛苦,憤怒,決心,厭惡與蔑視。個體對面部表情的判斷能力受暗示和訓練的影響極大;年齡也是影響對面部表情判斷的一個因素,判斷能力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提高。身段表情主要指手勢,此外還有身體姿勢和運動情況。對身段表情的判斷有較大的文化差異,但在某些方面也有全人類的共同性。言語表情主要表現在語調、講話的節奏、速度等方面。研究表明,個體通過辨別言語表情的準確性幾乎和辨別面部表情一樣高。②對他人人格特征的認知。社會心理學的研究表明,根據外表判斷人的個性特征是不可靠的。通過行為觀察、生活史分析以及使用專門的個性量表等多種方式,可以對人的個性獲得較為全面和準確的瞭解。

  對人際關系的認知 包括對自己與他人關系的認知和他人與他人關系的認知。社會心理學中已經有測量人際關系的專門方法。

  對行為原因的認知 包括對他人行為和自己行為原因的認知。通過研究,提出瞭一些歸因理論,其中主要有:①F.海德的歸因理論;②H.H.凱利的三度歸因理論;③B.韋納的歸因理論;④E.瓊斯和K.戴維斯的對應推斷歸因理論。在社會生活中,由於主觀動機的差異或由於對所獲得的信息加工的局限性,個體對自己或他人行為原因的判斷常會出現偏差。例如,在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歸因時,如果行為是成功的,則可能傾向於低估情境的作用而高估內因的作用;如果行為是失敗的,則可能傾向於高估情境的作用而低估內因的作用。在對他人的行為進行歸因時,如果他人行為是成功的,則可能傾向於高估情境的作用而低估內因的作用;如果他人行為是失敗的,則可能傾向於低估情境的作用而高估內因的作用。

  對自己的認知 即自我認知,包括對自己的生理狀況,如身高、體重、形態;心理活動(如情緒);心理特征,如興趣愛好、能力、性格、氣質。自己與他人的關系,如自己與他人的交往關系、自己在群體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認知。自我認知和對他人的認知密切相關。一方面,在認知他人的過程中,自我認知得到發展,對他人的認知越深刻,對自己的認知也就越全面;另一方面,自我表象越豐富,對他人的表象也就越生動。個體在自我感知的基礎上產生自我意象。自我意象綜合瞭自己已有的經驗,具有一定的概括性,自我意象進一步概括,便產生瞭自我觀念和自我評價。自我認知的方式有:①自我觀察。個體把自己的行為和外部特征當成觀察的客體,就好象站在鏡子前面察看自己一樣。個體對於自己的心理活動也可以進行自我觀察,以此獲得對自己正在進行的心理活動和對自己的個性心理特征、已有經驗的認知。②分析自己的外部活動及其情境因素。個體常以外部活動和情境為線索認知自己的心理活動。例如,有關對自己情緒認知的研究表明,當個體處於生理喚起狀態而又缺乏解釋它的內部線索時,通常用自己所處的情境來標定自己的情緒反應。③社會比較。社會心理學的研究表明,個體的自我認知也是一個通過社會比較進行的過程。個體為瞭準確地認知自己,尤其是在失去判斷的客觀標準時,往往進行社會比較,以別人作為認知自己的工具。如果所選擇的比較對象與自己類似,則可以達到較好的自我認知效果。

  影響社會認知的主觀因素

  認知者的經驗 經驗不同,認知者對於相同的認知對象會得到不同的認知結果。20世紀50年代後,由於信息加工的認知心理學的影響,有的社會心理學傢用認知心理學的術語和模型說明這種影響作用,其中常用的一個術語是圖式。所謂圖式,是人腦中已有的知識經驗網絡。當個體進行社會認知時,它對於新輸入的信息起解釋作用。如果頭腦中沒有適當的解釋新信息的圖式,則要形成另外的圖式(見圖)。具體說來,圖式在對他人的認知中的作用有:①影響對他人的知覺。個體在觀察他人時,“看”到的是他想看到的東西。也就是說,個體常常用圖式去說明認知對象。例如,一旦個體把他人標記為具有某種品質的人,該個體便傾向於把他人的活動知覺為與這種品質相符合的活動。同樣,個體一旦對群體中的成員有瞭特定的角色圖式,便傾向於把這些成員的活動知覺為符合這種圖式的活動。②影響註意對象的選擇。通常在認知他人時,與頭腦中圖式有關的信息會成為註意的核心。這種註意對象的選擇並不一定會被認知者本人意識到,而是以不自覺的方式實現的。③影響記憶。個體在認知他人時所記住的東西,是他先前已經“知道”的東西。也就是說,如果認知者已經知道某人有某種品質,那麼以後在接觸到這位認知對象時,便傾向於容易記住認知對象與該種品質有關的活動或特征。圖式對於自我認知也有影響作用。表現為個體一旦形成瞭自我圖式,便會根據自我圖式加工有關自己的信息。所謂自我圖式,是個體在過去經驗的基礎上形成的關於自己的概括的認識。社會心理學研究表明,如果個體頭腦中的自我圖式不同,如有的人認為自我獨立性較強,另一些人認為自己依賴性較強,那麼前者傾向於用獨立性說明自己的行為。

社會認知過程中圖式作用方式流程圖

  認知者的動機與興趣 由於動機與興趣不同,個體對於認知對象的選擇會有所不同。認知者的興趣常常會使認知者把他們不感興趣的事情排除到認知背景以外,集中註意他們感興趣的事物。同樣,符合認知者動機的事物往往會成為認知的對象和註意的核心。

  認知者的情緒 情緒會影響個體的判斷。例如,處於積極的情緒狀態的人,傾向於把積極的品質賦予他人,用積極的“目光”評價他人的行為;反之,處於消極的情緒狀態下的人,傾向於把消極的品質賦予他人,用消極的“目光”評價他人的行為。

  社會認知中的信息整合 個體在社會認知中獲得有關認知對象的各種信息。20世紀60年代以來有的社會心理學傢指出,個體整合認知信息的方法有平均法和加法兩種。平均法指形成印象時使用所得各類信息的平均值。例如,在認知他人時隻得到坦率、聰明的信息,則會形成好的印象;如果還得到樸素、安靜的信息,則平均值下降,形成的印象要差一些,因為樸素和安靜的品質等級比坦率和聰明要低。加法指形成印象時把獲得的各類信息值相加,而不是平均。按照加法,坦率和聰明加上樸素和安靜,會提高總的評價。

  

參考書目

 S.T.Fiske & S. E.Taylor,Sociɑl Coɡnition,Reading,Mass.,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