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徵人口與社會相互關係的一對範疇。人口是生活在一定社會制度下、一定時間和一定地域內具有一定數量和品質的人的總和。而社會是由人口組成的,是人口內部相互交往的產物,是人類生活的共同體,沒有人們之間的交往就沒有社會。人們的交往首先是經濟交往,人們在生產、分配、交換、消費過程中的交往關係構成的生產關係是社會的基礎和本質。

  社會生產方式決定人口的發展;而人口自身的生產反作用於社會生產方式,並對整個社會發展起促進或延緩作用。生產方式式決定生育行為的性質。原始公社的人口是公社成員,子女不屬於個人所有,所以生育行為具有公共性質。私有制社會子女是個體傢庭成員,是私有財產的繼承人,所以生育行為具有私有性質。社會主義社會的生育行為,本質上也屬於公共性質。人們在生產關系中的地位不同,形成不同的人口階級構成,從而影響不同階級人口的出生、死亡以及整個生命過程。社會生產方式通過對婚姻和傢庭制度的影響,進而影響人口再生產的變化。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別是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促使嬰兒成活率提高,人口死亡率降低和人口平均壽命延長。此外,上層建築中的意識形態因素(如傢庭觀念、宗教信仰、道德觀念)和法令、政策和制度(如婚姻法、控制或鼓勵人口增長的政策等)對人口再生產也起重大影響作用。

  人口對社會發展的反作用首先表現在人口的數量對社會物質資料的生產的影響,因為人口是生產力的要素,是生產關系的主體,也是一切社會關系(婚姻、傢庭、階級、民族、宗教、文化)的主體,沒有一定數量的人口就不可能組成社會並推進社會的發展,馬克思指出:“人口數量和人口密度是社會內部分工的物質前提”(《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91頁)。物質資料的分配除受社會制度的影響以外,還以人口數量多少為轉移,不同的人口構成形成不同的消費構成,並直接影響社會商品交換和流通。此外,人口素質的高低也影響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