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稱國都。一般為國傢最高政權機關所在地,是全國的政治中心。首都所在地由國傢決定並公佈,大都載入憲法。個別國傢的首都並非中央政府所在地,如荷蘭王國首都是阿姆斯特丹,而中央政府所在地是海牙。玻利維亞共和國首都是蘇克雷,而中央政府所在地是拉巴斯。中國歷史上有的朝代在京城以外另設陪都,如明永樂十九年(1421)遷都北京後,以南京為陪都。中華民國時期,國民黨政府從1927年起定都於南京,抗日戰爭時期,曾以重慶為陪都。

  中華人民共和和國成立前夕,1949年9月27日舉行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議案,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定於北平,並改名北平為北京。歷次《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都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是北京。北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國務院所在地,是中國的政治中心。(見彩圖)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 新華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