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現代思想傢胡適早期撰寫的中國先秦哲學思想史專著。作者留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時,於1917年完成瞭博士論文《中國古代哲學方法之進化史》,回國後,經過一年的增訂、修改,於1919年2月由上海商務印書館正式出版,定名為《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

  全書共分12篇。第1篇《導言》,論述“哲學”、“哲學史”的定義、研究哲學史的目的、中國哲學在世界哲學史上的位置、中國哲學史的分期和整理史料的方法等。第2~11篇,以人物為主題,系系統地論述從老子到韓非哲學思想的歷史演變。第12篇“古代哲學之終局”,對這一歷史時期的哲學作瞭總結。

  作者認為,評價一傢學說的價值標準,是看“每一傢學說所發生的效果”如何。作者以資產階級實用主義的觀點考察中國古代哲學,基本上擺脫瞭中國傳統的經學形式,在當時給人以“面目一新”的印象。蔡元培指出,本書以“平等的眼光”評判先秦時代各派思想,把孔子與諸子平列起來,打破瞭孔學的獨尊地位。作者為闡明“古今思想沿革變遷的線索”,提出瞭“儒傢之有孟、荀,墨傢之有‘別墨’(別墨之名,始見《莊子·天下篇》),其造詣遠過孔、墨之舊矣”的觀點,包含有學術進化的思想。

  《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是中國近代第一部系統地應用資產階級觀點和方法寫成的中國古代哲學史,具有反封建的進步的歷史意義,在中國哲學史學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