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儒傢學者對《易經》所作的解釋,共有十篇:《彖》上、下,《象》上、下,《文言》,《系辭》上、下,《說卦》,《序卦》,《雜卦》。又稱“十翼”,翼有輔助之義。

  舊說《易傳》為孔子所作。宋代歐陽修始疑《系辭》非孔子所作。清代崔述認為《彖》、《象》也非孔子所作。近人認為《十翼》均非孔子所作,而是戰國以來陸續形成的解易作品的彙集。但對於《十翼》各篇形成的年代和作者,仍有不同意見。

  《彖》 又稱《彖傳》、《彖辭》,上、下兩篇。彖,唐孔穎達疏依漢魏以來的註釋,訓為“斷”,為斷定一卦之義。他認為“彖辭”解卦象和卦辭,有三說:①取象,以八卦所象征的事物解釋卦義。如屯卦咉《彖》說:“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此卦坎上震下,坎象征雨,震象征雷,以雷雨交加之象說明屯卦有萬物始生之義,王者宜效法此卦封邦建侯而不安閑。②取義,取卦的義理或德行,解釋卦象和卦辭。如蒙卦咊《彖》說:“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此卦艮上坎下。艮象征山,有停止之義;坎象征水,有險阻之義。以遇險而止、進退兩難的處境解釋蒙卦的性質。③析位,以爻象在全卦中所處的地位,說明卦辭的涵義。其中包括當位、中位、應位、承乘、剛柔往來等說。如既濟卦咑《彖》說:“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剛指陽爻,柔指陰爻。二四上偶數為陰位,初三五奇數為陽位。此卦凡陽爻都居陽位,陰爻都居陰位,各正其位,是為當位。故說“利貞”,即利於貞占。關於《彖》的形成年代和作者,近人有三說:①認為出於戰國前期孔門再傳弟子楚人馯臂字弓之手;②認為出於戰國後期(孟荀之間)儒傢後學;③認為出於秦漢之際荀子後學。

  《象》 亦稱《象傳》,分為《大象》和《小象》兩部分。《大象》主要是取八卦所象征的天、地、風、雷、水、火、山、澤等自然現象解釋卦象和卦名的涵義。如乾卦《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以乾卦象征天,其德性純陽剛健,晝夜運行不息;人事效法天,當勤勉自強而不怠。《小象》是對各卦爻象和爻辭的解釋,但體例不一。如乾卦初九爻《象》曰:“潛龍勿用,陽在下也。”《象》多舉天地萬物之象,以喻人事道德之義。其中有些辭句直接來自《論語》。據近人研究,《象》形成的年代晚於《彖》。

  《文言》 是專門對乾坤兩卦卦辭和爻辭的解釋。孔穎達疏:“當謂釋二卦之經文,故稱《文言》”(《周易正義·乾》)。其主旨在於借闡發天地之德,說明君臣上下、進退存亡之道,修身、齊傢、治平之理。其中多處吸取前人解《易》的言論,例如釋乾卦“元亨利貞”的一段話,便是錄自《左傳》襄公九年穆薑對隨卦的解說。《文言》中引述瞭《彖》、《象》中的話解說乾坤兩卦,可以判定此傳更為晚出。

  《系辭》 又稱《系辭傳》,分為上、下兩篇。為《周易》經文之外,解說全書義理的通論,是《易傳》思想的主要代表作,對以後易學的發展產生瞭很大影響。此外文中還說明瞭古代以蓍求卦的法則,成為象數學的依據之一。關於《系辭》形成的年代,主要有兩種說法:①戰國前期。認為此傳開頭“天尊地卑”一節,後曾見於孔門弟子公孫尼子所著《樂記》,即今傳《禮記·樂記》,可證《系辭》早於公孫尼子。②戰國後期。認為此傳也是陸續形成的,其中對占筮體例的解釋以《彖》、《象》為藍本,當出於《彖》、《象》以後。

  《說卦》 說明重卦的由來、八卦的涵義、八卦所取的物象和所處的方位。基於天道為陰陽,地道為柔剛,人道為仁義,提出重卦合“性命之理”。還提出“天地定位”說,以八卦所象征的八種自然現象的交錯關系,說明重卦的由來。《說卦》中提出的八卦方位,即震東、巽東南、離南、坤西南、兌西、乾西北、坎北、艮東北,成為宋代後天方位說的淵源。在《說卦》中,八卦的取象更寬瞭,如乾卦象征天、君、父、首、馬、玉、金、寒、冰、木、果、大赤等。還以乾坤為父母,餘為長、中、少三男三女,以父母兄弟姐妹之道,解釋八卦的關系。這些理論對後來易學中象數學的發展產生瞭很大的影響。通行本《說卦》前三節,又見於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系辭》。可證此傳漢初已存在。

  《序卦》和《雜卦》 《序卦》是對通行本六十四卦排列順序所作的說明,以“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的觀點來解釋乾坤兩卦居於首位;以因果聯系,物極則反,相反相生的觀點,解釋其他各卦之間的相互聯系;以“物不可窮”解釋最後一卦未濟,表示事物的變易是不封閉的體系。《雜卦》以相反相成的觀點把六十四卦分為三十二對,解釋其卦義和相互間的關系。此傳可能出於漢人之手。

  《易經》本為占筮之書,《易傳》加以闡釋,使其哲理化,這種解易的學風開始於春秋時代,《左傳》、《國語》中對於筮法、卦象和卦爻辭的解釋,已孕育著哲理化的萌芽。孔子是這種學風的倡導者之一。《易傳》在中國哲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中影響大的是《彖》和《系辭》。《彖》把“天地盈虛,與時消息”看成是自然界和人類生活的普遍法則,承認世界處於不斷的變化過程之中,並且有其永恒的規律。認為從天地萬物到人類都存在著對立與統一的關系,或相吸引,如“天地感而萬物化生”;或相排斥,如“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而對立的事物又具有統一性,所謂“萬物睽而其事類”。《系辭》以“一陰一陽之謂道”說明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重性,是中國古代哲學中兩點論的代表。它提出“剛柔相推而生變化”,“生生之謂易”,把乾坤、剛柔、天地、寒暑、男性和女性、愛惡等對立面的相互作用,以及相取、相蕩、相攻、相摧、相感等,看成是事物變化的普遍法則和萬物化生的泉源;以對立面的互相轉化說明事物變化的過程;以“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說明事物必須經過變革才有發展的前途。這些都為中國古代辯證法思想的發展奠定瞭理論基礎。但是《系辭》的作者誇大瞭《易》的作用,認為它的法則“范圍天地之化而不過”,人為地構想、比附事物的聯系,其發展觀又有循環論的傾向,陷入瞭形而上學和唯心論。《系辭》還提出若幹哲學范疇,如太極、兩儀、道、器、神、幾、言、意、象等,對以後哲學的發展也具有深刻影響。

  《易傳》原來是同《易經》分開的,由經師分別傳授。自西漢費直始,便以《彖》、《象》、《系辭》等傳解經,以後鄭玄和王弼註解《周易》都以傳附經,在經文條目下附以《彖》、《象》傳文,《系辭》等傳則附在經後。《易傳》流傳下來最早的本子是魏晉時期王弼、韓康伯註本,唐代孔穎達《周易正義》作疏。宋代朱熹的《周易本義》,曾依程頤的意見,對《系辭》中的個別章節作瞭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