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試圖用生命的發生和發展來解釋宇宙,甚至解釋知識,或經驗基礎的唯心主義學說或思潮。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流行於德、法等國。它是在A.叔本華的生存意志論和F.W.尼采的權力意志論、C.R.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和H.斯賓塞的生命進化學說,以及法國M.J.居約(1854~1888)的生命道德學說的影響下形成的。德國哲學傢W.狄爾泰最早用“生命哲學”一詞來表示他的哲學,主張精神生活哲學的R.C.奧伊肯(1846~1926)也是這種思潮的主要代表人物。新康得主義者如如W.文德爾班、H.李凱爾特等人,嚴格區分瞭自然科學與價值論(或文化哲學、精神科學),也對生命哲學的發展給予有力的推動。20世紀初,德國H.A.E.杜裡舒(1867~1941)的生機主義,法國H.柏格森的創化論,則試圖從生命的進化或生物學的立場,為生命哲學建立自然科學的基礎。

  生命哲學是對19世紀中期的黑格爾主義(見德國古典哲學)和自然主義或唯物主義的一種反抗。生命哲學傢不滿意G.W.F.黑格爾所主張的嚴酷的理性,不滿意自然主義或唯物主義所依據的因果決定論,認為這些思想是對個性、人格和自由的否定。他們要從“生命”出發去講宇宙人生,用意志、情感和所謂“實踐”或“活動”充實理性的作用。他們聲明自己並不反對自然科學和理性,隻說這些經驗或知識不完全,必須提高意志、情感的地位,才能窮盡“生命”的本質。但他們誇大生命現象的意義,把生命解釋為某種神秘的心理體驗,從而使這種觀點帶有濃厚的主觀唯心主義特色。

  生命哲學對現象學的創始人、德國的E.胡塞爾和主張“信仰意志”的美國哲學傢W.詹姆斯等人均有過重要影響,尤其是存在主義者如德國的K.雅斯貝爾斯、M.海德格爾和法國的J.-P.薩特等人都繼承和發展瞭生命哲學的觀點,他們拋棄瞭“意志”而改用“存在”表示生命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