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西晉思想傢。字堅石,渤海(今河北南皮東北)人。生年不詳。世為冀方右族,官任山陽令、尚書郎、馮翊太守。西晉惠帝元康元年(300),被趙王倫殺害。時年三十餘。著作有《言盡意論》傳世。載《藝文類聚》卷十九。

  針對魏晉間思想界流為風尚的“言不盡意”論,歐陽建在《言盡意論》中闡明瞭“言”、“稱”和物、理的關係,提出瞭唯物主義的“言盡意”學說。認為客觀事物不依人們對它的“言”、“稱”為轉移,“形不待名,而方圓已著;色不俟稱,而黑黑白已彰”。客觀事物在人們沒有給予它名稱以前,依然按其本來的面目存在著。“言”、“稱”對客觀事物的存在不能有任何作用。又認為,客觀事物雖然沒有自然固定的名稱,“非物有自然之名,理有必定之稱”,但“理得於心,非言不惕,物定於彼,非名不辨”。人們對物、理的認識,不用言詞就不能表達出來;客觀事物不用名稱就不能辨別。因此他說“欲辯其實,則殊其名;欲宣其志,則立其稱”,否則人們就無法區別事物,交流思想,從而充分肯定瞭“言”、“稱”反映物、理的作用。他還指出,事物的名稱是人們約定的,為的是把不同的事物區別開,“名”歸根結柢是根據事物的不同而不同的。語言要根據事物道理的變化而變化。客觀的物、理是不斷變化的,因而“言”、“稱”也應隨之變化,“名逐物而遷,言因理而變”。名與物的關系,猶如“聲發響應,形存影附,不得相與為二”,從而認為言能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