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瀉下藥為主組成的方劑的統稱。有瀉熱通便、攻逐冷積、潤腸通便等作用。主治裏實便秘證。

  分類及適應證 便秘系實邪停留大腸,腑氣不通,濁氣不降,使大便乾燥,排便困難,並見脘腹痞滿脹痛,不思飲食,舌苔厚等,屬裏實證。裏實便秘多因熱結、寒凝、津虧等引起,故瀉下劑可分為寒下劑、溫下劑、潤下劑三類,分別適用於熱結便秘裏實證、寒積便秘裏實證及陰傷津虧血虛腸燥便秘證(見表)。

常用瀉下劑

常用瀉下劑續表

  使用及註意事項 瀉下劑專用治裡實便秘。若表證未解,裡實未成者,不可用瀉下劑;若表證未解,裡實已成,則需要權衡輕重,或先解表,後治裡,或表裡雙解,以免表邪內陷。瀉下劑除潤下外,均較峻烈,有的還有毒副作用,故年老體弱、孕婦、產後、久病體虛、津傷陰虧、血虛者均應慎用,必要時可根據病情及體質的不同,或先予攻下,後顧其虛,或攻補兼施、虛實兼顧。瀉下劑易傷胃氣,奏效即止,不可過服。凡重癥、急癥而必須急下者,可加大劑量制成湯劑服用;若病情較緩,隻需緩下者,藥量不宜過大,可制成丸劑服用。服藥期間忌食油膩辛辣及不易消化的食物,以防重傷胃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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