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腎毒物質引起的腎臟損害。常以腎毒物質的名稱命名。隨著工業發展,金屬、冶煉業增多,化工原料、醫藥及各種農藥的出現,增加瞭環境污染,使人群接觸腎毒物的機會增加,中毒性腎病的發病率亦隨之增長。腎毒物質引起的腎損傷,常表現為急性腎功能衰竭。由中毒性腎病所致的急性腎功能衰竭約占5~25%。若處理恰當及時,腎功能可恢復正常。延誤診治可致死亡。

  病因 腎毒性物質易引起腎臟損害的原因:①腎臟血血流量大。全身血流量的1/4~1/5流經腎臟,每分鐘約1000~1200ml,毒性物質隨血流進入腎臟,必導致腎損害。②由於腎臟的逆流倍增機理使髓質和腎乳頭部腎毒物質的濃度升高,故中毒性腎病時髓質及腎乳頭部病變顯著。③腎毒性物質被腎小管上皮細胞重吸收和排泄,故毒性物質在腎小管腔或小管上皮細胞內濃度增高,可直接損傷腎小管上皮細胞。④腎小球毛細血管內皮的總面積,遠遠超過體內其他器官,故免疫復合物易沉積於腎小球而引起免疫性腎損害。腎小球系膜吞噬和清除毒物過程中引起系膜增生與免疫物質沉積。此外,腎毒物質通過腎小球三層不同濾膜時,使毒物或免疫復合物在腎小球內沉積。

  許多物質具有潛在的腎臟毒性,常見的內源性,如高鈣、高磷、高尿酸及高草酸血癥時均可引起腎間質──小管病。外源性,如重金屬(鉛、鎘、汞、金、鈾、銅、鉍、鉈、砷、鋰、鋅等)、化學毒物(包括有機溶劑、碳氫化合物、農藥、殺菌劑及煤酚等)、藥物,幾乎所有藥物均有腎毒性(包括抗生素、解熱鎮痛藥、金屬制劑、造影劑、利尿劑、中草藥等)。臨床上較常見的腎毒性藥物:①直接損傷腎臟的藥物。氨基甙類抗生素(如慶大黴素、卡那黴素、鏈黴素等)、先鋒黴素、多粘菌素、萬古黴素、桿菌肽、紫黴素、二性黴素 B、四環素類、二甲金黴素、磺胺類、金制劑、青黴胺、依地酸(EDTA);保太松消炎痛、佈洛芬、非那西丁、撲熱息痛、水楊酸鹽;氨甲喋呤;造影劑等。②表現為過敏性腎損害的藥物有:青黴素類、先鋒黴素類、磺胺類、利福平、對氨己酸、速尿、噻嗪類利尿劑、硫唑嘌呤、別嘌呤醇、三甲雙酮、苯妥英鈉、苯巴比妥等。③表現為結晶體腎病或尿路梗阻性腎病的藥物有:磺胺類藥物。④生物毒(動、植物性毒素),包括蜂毒、蛇毒、生魚膽,蕈毒及花粉等。⑤物理因素如放射線、中暑、電休克等。

  發病機理 各種腎毒物引起的中毒性腎病,其發病機理不同。包括:①細胞毒作用。外源性腎毒物主要以原漿毒素對腎組織細胞產生直接毒性作用,腎損害嚴重性與毒物的劑量及接觸毒物的時間長短有關。接觸毒物劑量小,時間短,常表現腎小管的功能性減退。近端小管受損表現為腎小管吸收功能障礙,出現尿糖,氨基酸尿及鉀、鈉、磷,尿酸排出增多,尿酶升高,出現腎小球源性蛋白尿等。遠端腎小管受損,可產生尿濃縮功能減退(低比重尿或腎性尿崩癥)或尿酸化功能減退。當毒物劑量大,接觸時間長者,可由於腎小管壞死,而呈急性腎功能衰竭綜合征表現。多為非少尿型急性腎功能衰竭。②免疫性損害:由於外源性毒物本身具有抗原性或半抗原性,故進入人體可產生免疫反應腎臟損害。病變的嚴重性與接觸毒物的劑量多無關。原位免疫復合物形成,多見於金屬毒物造成腎損害。免疫介導的腎臟病變以腎小管病變為主,亦可以腎小球病變為主,亦可為小管與小球聯合性腎病變。③腎毒物引起的過敏性休克,水,電介質及酸、堿平衡紊亂,可使腎供血減少,腎小球濾過率降低,血肌酐與尿素氮升高。④由於磺胺結晶、尿酸結晶導致腎小管內阻塞和腎外梗阻(堵塞輸尿管)可引起結晶體腎病或梗阻性腎病。

  臨床表現 中毒性腎病的臨床表現因發病機理不同而各異,常見的共同表現為:

  ①腎小管功能障礙癥狀群。近端腎小管功能障礙表現為范可尼氏綜合征:葡萄糖尿,氨基酸尿,磷酸鹽尿,有時有低血鉀,見於某些重金屬中毒性腎病,過期四環素中毒性腎病;遠端腎小管功能減退表現為腎性尿崩癥:煩渴、多飲、多尿,見於鋰、氟化物,去甲金黴素所致中毒性腎病;腎小管酸中毒:高氯性酸中毒,水電解質平衡失調(如低鉀或高鉀血癥,低鈉,低鈣血癥,多尿、煩渴多飲等);腎性骨病:腎性佝僂病或骨軟化癥,腎鈣化或腎結石等,見於二性黴素B引起的中毒性腎病。

  ②急性腎功能衰竭綜合征。輕者僅有微量尿蛋白、紅、白細胞尿及管型尿,少尿或無尿的氮質血癥。重者可出現典型的急性腎功能衰竭綜合征表現,見於氨基甙類抗生素、無機汞引起的中毒性腎病。

  ③急性過敏性間質腎炎。發熱、皮疹、淋巴結腫大、關節痛、血嗜酸細胞增多等全身過敏表現。尿嗜酸細胞增多。也可出現大量蛋白尿呈腎病綜合征表現,或出現血尿。嚴重者表現急性腎功能衰竭,見於各種藥物,特別是青黴素族、磺胺藥、抗結核藥等中毒。

  ④慢性腎功能衰竭綜合征。臨床表現與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毒性腎病相似,有時停止接觸毒物後腎功能仍持續緩慢惡化,見於慢性鉛中毒腎病。

  ⑤腎炎與腎病綜合征。外源性毒素,如青黴胺。金鹽、蛇毒、蜂毒、花粉等引起的免疫性腎小球疾病,表現為腎炎綜合征或腎病綜合征。這些表現很難與其他原因引起的腎小球疾病相區別。應詳細的詢問病人是否有腎毒物接觸史,為鑒別診斷提供依據,否則易誤診和漏診。

  診斷 根據腎毒物接觸史,腎小管和(或)腎小球損害的臨床表現,該毒物中毒的臨床表現,經普通和(或)特殊檢查,臨床觀察,能夠除外其他病因引起的腎臟損害。可以作出診斷。

  治療 ①停止接觸毒物。②促進毒物的排泄,可輸液,應用解毒藥物,必要時予以透析治療。凡分子量小,與蛋白結合少,在體內分佈均勻者,可通過血液透析排出。凡與蛋白結合率高者腹膜透析效果好。應慎用血漿置換療法。③對癥治療。④根據腎損害的類型采取措施。如急性藥物致成過敏性間質性腎炎,表現為腎病綜合征者,無禁忌癥時,可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免疫抑制藥或腎上腺皮質激素沖擊療法。腎功能衰竭者可用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