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主要用來治療以情緒抑鬱為突出癥狀的精神疾病的精神藥物。與興奮藥不同之處為隻能使抑鬱病人的抑鬱癥狀消除,而不能使正常人的情緒提高。抗抑鬱藥於20世紀50年代問世,在此前抑鬱性疾病並無合適的藥物治療手段,常仰仗電休克治療。20世紀50年代以後,抗抑鬱藥已成為抑鬱病人的首選治療手段,很大程度上取代瞭休克治療,使需作休克治療的病人數目大大減少。

  抗抑鬱藥可分以為兩大類: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和三環類抗抑鬱藥 (TCA))。其中以三環類的應用最為廣泛,品種也較多。近年又在三環類的基礎上研制成四環抗抑鬱藥,其實四環類和三環類的治療作用和副作用都很相似,可以看作同一類別。鑒於MAOI的副反應較多,而且有的還很嚴重,又同許多食物及藥物有復雜的交互作用,它們的抗抑鬱效應又不如三環類,因此,臨床應用日減。常用抗抑鬱藥見表。

常用的抗抑鬱藥

  一般認為,抑鬱癥狀是某些神經遞質的功能過低所致,抗抑鬱藥則能使這些中樞神經遞質的有效濃度增高,從而使抑鬱情緒改善。三環抗抑鬱藥能阻斷突觸前膜的胺泵,減少去甲腎上腺素(NA)和5-羥色胺(5-HT)這兩種神經遞質的回收;而MAOI類抗抑鬱藥則能減少氧化酶對上述神經遞質的破壞;結果都造成這些神經遞質在突觸間隙內的濃度增高。因MAOI副作用較多且嚴重,目前多用於治療對三環抗抑鬱藥反應不佳的病例。以下主要介紹三環抗抑鬱藥。

  三環抗抑鬱藥口服後吸收快而完全。在血液中90%與血漿蛋白質結合,主要分佈於肝、腦和心臟等組織。藥物由肝臟代謝,其代謝產物種類頗多,其去甲基產物,如阿米替林代謝成去甲替林,丙咪嗪則成為去甲丙咪嗪,仍具治療作用。最後經腎臟由尿液排出。藥物的半減期甚長,約為18~48小時。藥物的血濃度並不總是與治療效應平行,但與副作用的發生及嚴重程度有關。

  三環抗抑鬱藥的主要適應癥為各類抑鬱癥,對內源性抑鬱癥(躁狂抑鬱性抑鬱癥)療效尤佳。抑鬱性神經癥、反應性抑鬱癥、因軀體疾病或藥物所致的抑鬱癥狀,亦可用本類藥物治療。此外,還可治療恐怖癥、驚恐發作及強迫癥。

  嚴重的心、肝、腎疾病以及青光眼患者為治療的禁忌癥。老年、孕婦、前列腺肥大和癲癇患者,宜慎用。

  各種三環抗抑鬱藥的抗抑鬱效應大致相仿。但有些藥物,如阿米替林或多慮平,還具較強的鎮靜作用,可選用於具較明顯焦慮和激越癥狀的抑鬱癥患者;而丙咪嗪或氯丙咪嗪,鎮靜作用較弱,適用於言行緩慢等阻滯癥狀較突出者。治療時宜取劑量漸增法,在2周左右的時間內增至最合適的治療劑量。一般而言,鎮靜作用最早呈現,第1周時睡眠已有所好轉,接著是食欲改善和言語及行為動作方面的進步;而情緒提高的作用常需在治療2~3周後才逐漸顯示。癥狀好轉後,仍需繼續使用治療劑量4~6周以鞏固療效。以後可減至半量,維持治療6個月左右,以防復發。本類藥物取口服給藥法。在治療劑量時,因藥量較高,可分次服用,臨睡的劑量分配可多一些,這有助於入睡。維持治療時,可每晚睡前一次服用。個別藥物,如氯丙咪嗪,有針劑,可作靜脈滴註,主要用於嚴重的抑鬱癥病人。

  藥物的副作用主要表現在植物神經系統和心血管系統。植物神經系統的副作用,因藥物的抗膽鹼作用所致,常見口幹、視物模糊、瞳孔擴大、便秘、排尿困難和體位性低血壓。這類副作用一般並不影響治療,且在治療過程中能逐漸適應。但因常在療程早期,治療效應尚未呈現時已經出現,部分病人因此而不願服藥,中斷治療。在老年人或少數敏感病人中,有可能導致尿瀦留,腸麻痹和使青光眼病狀加重。心血管方面的副作用,常見者為心動過速,心電圖ST-T段的非特異性改變,嚴重者則可發生傳導阻滯或心律紊亂。其他可能發生的副作用,有頭昏、嗜睡、細微震顫,偶見癲癇發作、藥疹和粒細胞減少。過量服用可導致急性中毒,表現為譫妄、昏睡或昏迷,可能伴有嚴重的心臟並發癥。由於本類藥物主要用於治療抑鬱癥,而抑鬱癥患者常有消極意念,可能服藥自殺,故藥物必須由他人妥善保管和掌握,治療過程中應嚴密觀察。

  三環抗抑鬱藥,於20世紀50年代末始用於臨床,療效肯定,用於治療(躁狂抑鬱性抑鬱癥、內源性抑鬱癥)時有效率達70~80%;維持治療,對於預防抑鬱癥的復發亦有一定的作用。隻是它們的抗膽鹼能及心臟方面的副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瞭它們的應用。國內外都在試制新的副作用較少較輕的抗抑鬱藥,已初見成效,如異戊塞平、三唑酮、溴苯丙啶和安優靈等,但它們的正反效應及利弊,則有待時間和實踐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