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K.馬克思為國際工人協會總委員會起草的致歐洲和美國全體會員的宣言。這部著作捍衛巴黎公社(1792~1794)[ID=ba_shiqi]的正義事業,譴責反動勢力鎮壓巴黎公社的罪行,並通過對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經驗的總結,豐富和發展瞭科學社會主義關於無產階級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是科學社會主義的重要文獻。

  寫作過程 巴黎公社革命發生後,馬克思於4月18日建議第一一國際總委員會就法國鬥爭總趨向發表一篇宣言。總委員會把起草宣言的工作委托給馬克思。5月30日,定稿文本得到總委員會的批準。

  理論性內容 《法蘭西內戰》分析瞭巴黎公社產生的歷史條件,揭露瞭1870年9月4日後建立的資產階級政府投降賣國、鎮壓人民的反動本質和挑起內戰、血腥鎮壓巴黎公社的凡爾賽政府首腦 L.-A.梯也爾等人的醜惡嘴臉。

  《法蘭西內戰》總結巴黎公社對待資產階級國傢機器的經驗,證實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一書中初次提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必須打碎資產階級國傢機器的結論的正確性。馬克思分析法國大革命以來資產階級國傢機器的演變,指出它具有為進行社會奴役而組織起來的社會力量的性質,具有階級統治機器的性質。而且在每次標志著階級鬥爭的一定進步的革命以後,國傢政權的純粹壓迫性質就愈益公開地顯露出來。因此,工人階級不能簡單地掌握現成的國傢機器,並運用它來達到自己的目的,應該象巴黎工人那樣把它“打碎”。

  馬克思從巴黎公社的經驗中發現瞭新型國傢,即無產階級專政的雛形。指出公社實質上是工人階級的政府,是生產者階級同占有者階級鬥爭的結果,是可以使勞動在經濟上獲得解放的政治形式。用巴黎公社型的無產階級專政國傢代替資產階級國傢,這是馬克思在《法蘭西內戰》中作出的最重要的結論。《法蘭西內戰》深刻闡述巴黎公社作為新型國傢雛形的基本特征:用武裝的人民代替作為資產階級國傢壓迫工具的舊常備軍和警察;國傢公職人員由選舉產生,受群眾監督,不稱職者可隨時撤換;公職人員領取相當於工人工資的薪金;實行有利於工人階級和其他勞動人民的社會經濟改革,根除階級和階級統治賴以維持的經濟基礎,實現人民管理制;在摧毀舊國傢物質壓迫工具的同時,摧毀精神壓迫的工具,使教會與國傢分離,進行文化教育改革;公社的旗幟是世界共和國的旗幟,它堅持無產階級國際主義等。馬克思特別指出,巴黎公社型的無產階級國傢政權的組織形式不應當是議會式的,而是應當同時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機關。《法蘭西內戰》高度贊揚人民群眾的歷史首創精神,認為巴黎公社是工人階級公認為能夠發揮社會首創作用的唯一階級的第一次革命。在書中,馬克思還論述瞭剝奪剝奪者後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的途徑。

  《法蘭西內戰》的初稿和二稿,對巴黎公社產生的歷史條件,公社的社會經濟措施,公社對農民、城市中等階級的政策以及公社的失誤等方面的論述較之定稿更為詳盡,對於理解法蘭西內戰有重要參考價值。

  評價 1891年F.恩格斯為《法蘭西內戰》單行本寫的導言對此書的基本思想作瞭概括和發揮,給全書以經典性的評價。指出,這部著作把巴黎公社的歷史意義用簡短而有力的幾筆描繪瞭出來,但是描繪得這樣鮮明,尤其是描繪得這樣真實,以致後來所有關於這個問題的全部浩繁文獻都望塵莫及。《法蘭西內戰》於1871年6月18日在倫敦用英文發表。以後被譯成多種文字廣泛傳播。1938年延安解放出版社出版吳黎平、劉雲翻譯的《法蘭西內戰》中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