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各部隊為增強官兵團結,經民主討論制訂的士兵尊重幹部,幹部愛護士兵的守則。

  尊幹愛兵公約是在尊幹愛兵運動中產生的。1944年,陝甘寧邊區留守部隊在整風運動中學習譚政《關於軍隊政治工作問題》的報告時,強調克服軍閥主義作風的影響,改善官兵關係和領導方法。陝甘寧晉綏聯防軍教導第1旅第16團各連隊召開民主大會,檢討官兵關係,提出“愛護戰士、尊重幹部”的口號,開展瞭尊幹愛兵運動,並很快普及到陝甘寧邊區各部隊。為使幹部戰戰士在運動中有所遵循,各單位結合實際,經過民主討論,制定瞭尊幹愛兵公約。八路軍警備第5團制定的公約,對幹部戰士分別提出十條要求。大傢自覺履行公約,使官兵關系得到改善,部隊空前團結。同年12月,毛澤東在《1945年的任務》中指出,官兵團結是軍隊戰鬥力的極其重要的政治基礎,號召全軍各部隊開展尊幹愛兵運動。1945年5月,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總政治部向全軍推廣陜甘寧邊區留守部隊的經驗,使尊幹愛兵貫穿於戰鬥、訓練、生產和日常生活各方面。從此,開展尊幹愛兵運動和制訂尊幹愛兵公約成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優良傳統。

  1961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頒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連隊管理教育工作條例》,對尊幹愛兵分別規定瞭八項要求。1984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頒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又對尊幹愛兵分別修訂為七項要求。要求軍官做到:①以親如兄弟的感情愛護士兵,嚴格管理,耐心說服,關心士兵的成長和進步。②經常同士兵談心,瞭解士兵的情況,做士兵的貼心人。③尊重士兵的民主權利,虛心聽取他們的意見,不壓制民主,不打擊報復,不打罵和體罰士兵。④處處以身作則,不搞特殊化,不侵占士兵的利益。⑤對待士兵,要一視同仁,不有親有疏,不偏聽偏信。⑥與士兵發生矛盾,要主動妥善地去解決。⑦關心士兵生活、安全和健康,照顧傷病員,熱情接待來隊的士兵傢屬。要求士兵做到:①尊重軍官,服從管理,一切行動聽指揮。②忠誠老實,主動向軍官匯報思想,虛心接受教育。③有瞭缺點錯誤,誠懇接受批評,堅決改正。④對軍官有意見,應向本人或組織提出,不當面頂撞,不背後議論,不搞極端民主化。⑤照顧軍官和體弱有病的同志,不搞絕對平均主義。戰友遇到危險要奮勇救護。⑥對首長、上級和同志,要講究禮節,註意禮貌。⑦關心連隊建設,愛護集體榮譽,積極協助軍官做好各項工作。各部隊根據這些要求,結合部隊實際,經民主討論制訂尊幹愛兵公約。制訂和遵守尊幹愛兵公約,是密切官兵關系、實現官兵一致原則的一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