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包括棉花收購價格、棉花供應價格、棉花調撥價格和絮棉零售價格等。

  棉花收購價格 包括棉花統購價格、棉花超購價格和棉花定購價格等形式。中國1954~1984年對棉花實行計畫收購(簡稱統購),政府指定由供銷合作社統一收購、統一分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棉花統購價格由國傢規定,它是供銷合作社向農民和國營農場收購棉花的價格。1979~1984年,國傢對農民和國營農場完成成統購基數後交售的棉花,實行加價30%的獎勵,形成棉花超購價格。由於統購基數基本不變,超購比重逐年增加,加上棉花統購價格的提高,統購價加超購價的混合平均收購價格逐年提高。1985年起國傢取消棉花統購制度,改為合同定購,其價格由國傢制定,北方按倒“三七”(即三成按原統購價,七成按原超購價)計算,比1984年的混合平均收購價格有所降低;南方按“倒四六”(即四成按原統購價,六成按原超購價)計算,基本與1984年的混合平均價格持平。

  棉花收購價格按加工程度可分為皮棉收購價格和籽棉收購價格。①皮棉收購價格,是籽棉經加工去籽後的棉花收購價格。它依據棉花的社會生產成本、籽棉加工費用、農民應得的收益、農業稅、供求關系的變化及國傢政策的要求而制定。按皮棉加工工藝不同又可分為皮輥棉收購價格和鋸齒棉收購價格。前者是指用皮輥軋花機加工的皮棉收購價格。其價格由社會生產成本、純收益和稅金構成。後者是用鋸齒機軋花機加工的皮棉收購價格。同等級籽棉經鋸齒機加工,皮棉含雜少,短絨率低,棉纖維整齊度高,質量好於皮輥棉。鋸齒棉收購價格以皮輥棉收購價格為基礎,加上衣分虧損補貼金額制定。因為同等數量的皮棉用鋸齒機軋出的數量少於皮輥棉,這部分損失應給予補償,使銷售鋸齒棉和皮輥棉獲得相同的利益,以利於提高皮棉質量。②籽棉收購價格,是沒有經過加工的含有棉籽的棉花收購價格。它是在皮棉收購價格基礎上制定的,由皮棉收購價格加上棉籽價格,扣除軋花費用構成。

  棉花供應價格 包括供應紡織工業、醫藥用棉以及公共事業等單位作為原料的皮棉價格。它由收購價格、基層供銷社收購站費用、軋花廠費用、棉麻公司經營費用和利潤等組成。

  棉花調撥價格 指供銷社棉花經營系統內部各單位之間棉花調撥結算的價格。它由皮棉收購價格、合理的收購費用和合理利潤組成。棉花調撥在中國一般實行送貨制,調撥價格是在調入方車廂、船隻交貨的價格。

  絮棉零售價格 指國營商業和供銷合作社供應城鄉居民絮棉的價格。由國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