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對進口貨物或物品徵收的關稅。是關稅中最主要的一種。由於世界各國所徵收的關稅大多採用這種稅,所以國際上通常所稱關稅或國際關稅協定,國際關稅談判所指的關稅,一般均指進口稅。徵收進口稅,可以增加進口貨物成本,削弱其在進口國市場的競爭能力,保護進口國商品的生產和經濟的發展。因而,在國際貿易競爭中,進口稅一直被作為一個重要的和公認的保護手段。一方面它具有調節本國市場需求、調節市場價格和增加國傢財政收入等作用。另一方面它也能成為關稅壁壘,阻礙國際貿易的發展,以及使使本國被保護的企業產品產生依賴性,缺乏在國際市場上的開拓和競爭能力。

  由於征收進口稅的目的和起的作用不同,可分為各種名目的進口關稅。例如,保護關稅、財政關稅、協定關稅、國傢關稅、特惠關稅、互惠關稅、報復關稅、反傾銷關稅、反貼補關稅等。若按進口稅標準劃分,又有復合關稅、選擇關稅、滑準關稅、差價關稅、平衡關稅等征稅方法。進口稅除在稅則中規定的正稅外,有時還征收進口附加稅。

  中國征收的關稅主要也是進口稅。在進口關稅稅則中,每個稅目同時列有普通稅率和最低稅率兩欄。最低稅率的征稅對象是那些產自與中國訂有關稅互惠條款的貿易條約或協定的國傢的進口貨物。普通稅率的征稅對象則是產自與中國沒有簽訂互惠條款的貿易條約或協定的國傢的進口貨物。普通稅率略高於最低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