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企業管理資金的一種方式。是企業在對各項資金實行統一集中管理的同時,根據統一制定的資金計畫,把資金管理的責任分別落實到使用資金的各個職能部門及其所屬的各管理層次(或人員)分口、分級負責的一種制度,也是企業實行經濟責任制的一項內容。其目的是適應各口、各級單位生產經營的需要,充分發揮資金的潛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果。以工業企業流動資金的管理體系為例,廠部負責統一集中管理,主要內容有:資金定額的確定,資金計畫的編制,資金來源的籌畫,資金收支的平衡,資金餘缺的的調度,資金使用的監督,資金運用的核算,資金指標的考核。這些工作由財務部門辦理,各使用資金的職能部門則負責分口管理。例如,材料資金由供應部門、在產品和半成品資金由生產部門、成品資金由銷售部門分口管理,等等。這些職能部門還可以按其所屬職能單位的業務分管范圍,實行資金分級管理。例如,供應部門可按鋼材、有色金屬、電器、化工等組(或倉庫)分管資金,生產部門可按基本生產或輔助生產車間等分管資金。各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分口、分級管理資金的主要內容是:在其分管的范圍內,擬訂資金定額,提出資金計劃,安排資金使用,核算、分析資金運用情況,檢查和評價資金的利用效果,以及研究加快資金周轉的措施等等。這樣由廠部到職能部門及其基層組織分別具有使用資金的權利和責任,並可與獎勵制度結合起來,從而使資金管理形成為分口、分級管理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