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國傢中會計的一個重要分支。核算和監督各級財政部門與行政事業單位對國傢預算執行情況的一種專業會計。國傢預算按收支管理範圍分為總預算和單位預算,預算會計相應分為總預算會計和單位預算會計。

  總預算會計 核算和監督各級財政部門總預算的執行情況。財政部門既要有計劃地集中一部分國民收入,形成財政資金收入,又要按照國傢的施政方針和發展國民經濟的計畫進行再分配,形成財政資金支出。財財政資金的集中和分配以及收支的結餘,是總預算會計的核算對象。國傢銀行代理國庫業務的金庫會計、辦理基本建設和農業資金撥(貸)款的會計、稅務部門辦理稅款征收的稅收會計,都核算和監督總預算的執行情況,並為總預算會計提供預算收支的數據資料。它們和總預算會計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單位預算會計 亦稱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和監督各級行政機關與文教、科學、衛生等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過程和結果。行政事業單位為瞭執行國傢賦予的任務,一方面向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按照核準的預算領取經費,即取得財政資金,有些單位還可按照國傢規定取得事業收入,形成單位預算的資金來源;另一方面按照預算規定的用途和開支標準支用經費,形成單位預算的資金運用;尚未使用的庫存材料和貨幣資金以及購置的固定資產,形成單位預算的資金結存。行政事業單位預算資金的取得使用及結存情況,是單位預算會計的核算對象。

  任務 總預算會計和單位預算會計的核算對象雖有差別,但都以國傢預算執行為中心。它們的共同任務是:①加強預算管理,維護財政財務制度;②分析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收支不平衡的矛盾;③督促有關部門積極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④檢查預算執行結果和財政庫存或資金結存的情況;⑤定期逐級匯總編報預算會計報表,以便於各級領導機關掌握預算收支結存情況。預算會計年度報表即年度決算報表,是各級財政部門年度預算執行的總結,可據以檢查國傢預算執行的情況,並可為編制下年度預算提供參考資料。

  特點 預算會計和工業、商業等企業會計的理論和方法基本一致,但兩類會計的對象和任務不盡相同。預算會計的特點是:①核算內容比較廣泛,既反映財政資金的分配和使用,也反映獨立核算企業的預算繳款;既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的非生產支出,也反映企業和建設單位用於基本建設和補充流動資金等擴大再生產的支出。②采用收付實現制,以便準確反映各期預算收支和結餘。

  在西方國傢,適用於政府機關的專業會計,稱“政府會計”或“官廳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