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搜集的統計數位資料,經過整理匯總,按照一定的次序排列以系統地表明所研究現象的表式。根據統計研究的目的,用統計表列示統計數字,是表現社會現象數量特徵的一種形式。

  統計表由總標題、橫行標題、縱欄標題和數位資料組成。總標題應簡明扼要地說明全表的內容;橫行標題是統計表所要表明的總體或總體各組名稱的主詞,一般放在表的左邊;縱欄標題是說明總體各指標的賓詞,一般放在表的上方。主詞和賓詞的位置,必要時也可根據表格形式互相調換。橫行和縱縱欄相交的數字表明總體或各組有關指標的規模、水平和結構。按照主詞是否需要分組和分組的繁簡程度,統計表可分為:①簡單表。主詞隻列舉調查單位、調查時間、調查地區等但不作任何分組的表。②分組表。總體按某一標志分組的表。它可以分析現象的內部結構和現象間的相互依存關系。③復合表。總體按某一標志分組之下再按其他標志進行分組的表。它可以反映出研究對象受著幾種因素的共同影響而發生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