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

  中國西漢史學傢、文學傢和思想傢。字子長,夏陽龍門(今陝西韓城)人,漢武帝時任郎中、太史令、中書令,著《史記》。

  司馬遷重視經濟問題,在《史記》中有專門記載經濟方面歷史的《平準書》和《貨貨殖列傳》。他在記述史實的同時,還對許多經濟問題作瞭評論和分析,形成比較系統的、有一定理論深度的經濟觀點。

  西漢初年,面對凋敝的社會經濟,漢王朝以黃老的無為思想作指導,與民休息,實行瞭一些有利於經濟恢復和發展的政策,比較放任,較少幹預。經過70年的休養生息,到瞭漢武帝初年,社會經濟有瞭較大發展,不僅農業獲得瞭恢復發展,而且工商業也空前繁榮。封建國傢、官僚貴族、大地主和富商大賈積累瞭大量財富。但是,社會矛盾也日益尖銳。西漢王朝的政策也就從無為轉向有為,在經濟上實行瞭算緡、告緡、鹽鐵、酒榷、均輸、平準等政策,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瞭廣泛的幹預。司馬遷正是面對這樣的社會經濟現實,從庶民地主商人的角度出發,對經濟問題提出瞭自己的看法。

  人性求富的觀點 司馬遷認為對財富的追求是人的本性決定的。“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學而俱欲者也。”他還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這種追求物質享受,追求財富的欲望,是任何人都一樣的。不僅農工商賈追求財利,而且賢人、隱士、官吏、將士,以及賭徒、娼妓、流氓、惡棍,無一不是為瞭求利而活動。他特別稱道通過農虞工商的生產、經營而致富的人,認為這些人都是“與時俯仰,獲其贏利,以末致財,用本守之”,是“賢人所以富者”,值得稱道、借鑒的。司馬遷之所以在《貨殖列傳》中為這些人立傳,就是為瞭“令後世得以觀擇焉”(《史記·貨殖列傳》),“智者有采焉”(《太史公自序》)。

  對貧富差別成因的認識 司馬遷對社會上存在貧富差別的原因,也作瞭比前人更為深入的探討。他不同意前人提出的勤儉是致富的根源的看法。他認為勤儉雖然是“治生之正道”,但“富者必用奇勝”。他還認為,要想致富,必須“誠壹”,即專心於他所從事的事業。他又認為,富與貧是由於“巧”、“拙”和“能”、“不肖”的差別造成的。“巧者有餘,拙者不足”,“能者輻湊,不肖者瓦解”。司馬遷還把個人致富的可能性和致富的程度同有無本錢和本錢多少聯系起來,認為:“無財作力,少有鬥智,既饒爭時”(《貨殖列傳》),沒有本錢的人隻能出賣勞動力,少有本錢的人可以施展經營本領,本錢雄厚的人可以逐時爭利,發大財。

  基於上述看法,司馬遷把富者奴役貧者看作是自然的事。他說:“凡編戶之民,富相什則卑下之,伯則畏憚之,千則役,萬則仆,物之理也”(《貨殖列傳》)。

  對農、工、商關系的認識 司馬遷既重視生產,又重視流通;既把農業看作本業,又不輕視工商業。他認為要滿足人們消費的需要,就要有自然資源,還要有農、虞、工的勞動,以及商業的販運流通,要“待農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貨殖列傳》),農、虞、工、商的生產和經營是人民的衣食之源。充分利用自然資源,發揮農、虞、工、商的作用,對國傢、對人民都有好處。

  對放任與幹預的看法 司馬遷認為農、虞、工、商所組成的整個社會經濟,是合乎自然地在那裡發展的,並不需要行政命令約束。每個人都“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賤之征貴,貴之征賤,各勸其業,樂其事,若水之趨下,日夜無休時,不召而自來,不求而民出之。豈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驗邪?”因此,他認為封建國傢對社會經濟的發展,最好聽其自然,“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之爭”。所以,他對漢初的經濟政策是贊許的,他認為,“漢興,海內為一,開關梁,弛山澤之禁,是以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貨殖列傳》)。他對漢武帝時所實行的某些經濟政策是有看法的,“最下者與之爭”就是對當時的某些政策的批評。比如對“告緡”,他指出其後果一方面是國傢財政充裕瞭,另一方面,由於大批工商業者破產,造成“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產業”(《平準書》),生產、經營的積極性沒有瞭。

  但是,司馬遷也不主張完全的自流放任。他認為過分放任,“網疏而民富”會產生兼並豪黨之徒武斷於鄉曲,競相奢侈等現象,就會出現“物盛而衰”的局面(《平準書》)。商品貨幣經濟的過分發展,也會產生兼並投機,去本趨末,影響農業生產。因此,對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采取某些幹預的措施。比如,他對計然(見范蠡)所講的控制糧價以使“農末俱利”的幹預措施,就是贊揚的。

  平均贏利率觀念 司馬遷還認為,“庶民農工商賈”有同樣多的本錢,都同樣可以獲得百分之二十的贏利。一個千戶侯每年從一戶征收二百錢,一千戶即可取得二十萬錢。農工商賈如果有一百萬錢的本錢,就可以取得和千戶侯相等的二十萬錢的贏利。如果哪個行業得不到百分之二十的贏利,就不值得投資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