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國營企業在國傢計畫指導下,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實行責任、權力、利益三者緊密結合的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基本原則 實行經濟責任制必須做到:①企業、車間、班組和職工,都必須明確在經濟上對國傢應負的責任,建立健全企業的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等各項專責制和崗位責任制,為國傢提供優質適銷的產品和更多的積累。②進一步擴大企業在經營管理包括產、供、銷和人、財、物在內的各方面的自主權,使使之成為在國傢計劃指導下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③正確處理國傢、企業、職工個人之間的關系,把企業和職工對國傢承擔的經濟責任、實現的經濟效益同他們的經濟利益直接聯系起來,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克服平均主義的傾向(見經濟工作中的平均主義)。

  演變過程 國營企業經濟責任制的推行和發展,經歷瞭一個探索和實踐的過程。在1978年12月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經濟戰線認真總結瞭經濟工作中的經驗,迫切要求對僵化的管理體制進行改革。1979年,在國營企業中進行瞭擴大企業自主權的試點,開始突破舊的管理體制的束縛(見全民所有制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

  1981年4月,國務院正式提出在國營企業中建立和推行經濟責任制。同年10月,對實行經濟責任制的原則和利潤分配形式作瞭具體規定:①必須完成國傢計劃、按社會需要組織生產,特別要保證市場緊缺的微利產品和小商品的生產。②必須保證產品質量,不能因粗制濫造而向消費者轉嫁負擔。③成本隻能降低,不能提高。④要保證國傢財政收入逐年有所增長。⑤職工收入的總水平,不能一下子提得過高,要瞻前顧後,照顧左鄰右舍。⑥必須獎懲分明,做到有獎有罰。⑦必須加強領導,加強國傢監督,並要有強有力的政治思想工作作保證。國務院還提出,國營企業實行經濟責任制必須抓好兩個環節:一個是國傢對企業實行的經濟責任制,要處理好國傢和企業之間的關系,解決企業經營好壞一個樣的問題。另一個是建立企業內部的經濟責任制,處理好企業內部的關系,解決好企業職工幹好幹壞一個樣的問題。這兩個環節,前者是前提,後者是基礎,兩者相互結合,相輔相成。在上述原則的指導下,中國國營企業經濟責任制獲得瞭穩步的發展。

  利潤分配形式 按照國務院的規定,主要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利潤留成,二是盈虧包幹,三是以稅代利、自負盈虧。具體形式有:①基數利潤留成加增長利潤分成,適用於增產增收潛力比較大的企業。②全額利潤留成,適用於生產正常、任務飽滿、利潤比較穩定的企業。③超計劃利潤留成,適用於調整期間任務嚴重不足,利潤下降較多的企業。④利潤包幹,增長分成,其中又有多種形式。一般適用於潛力比較大的微利企業。有些增收潛力不大的微利企業則實行“基數包幹、超收留用、短收自負”的辦法。⑤虧損包幹,對虧損企業實行“定額補貼、超虧不補、減虧留用或分成”和“虧損遞減包幹、減虧留用或分成”的辦法。⑥以稅代利、自負盈虧,適用於領導班子較強,管理水平較高,生產比較穩定,有盈利的大中型企業。⑦第二輕工業局所管的集體所有制企業,由統負盈虧改為自負盈虧。1983年6月,國務院決定對全國國營企業普遍實行第一步利改稅,采取瞭稅利並存的形式。1984年10月,實行瞭全部以稅代利的第二步改革,使企業和國傢的分配關系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其中,國營小企業按集體企業辦法征稅。國營企業內部實行經濟責任制,要把每個崗位的責任、考核標準、經濟效果和職工的收入直接掛起鉤來,實行全面經濟核算。在企業內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以下五種形式:①指標分解、計分計獎。②計件工資,包括超額計件工資和小集體超額計件。③超產獎。④定包獎。⑤浮動工資。1984年5月,國務院決定對國營企業實行征收超額獎金稅的辦法。同時,一些地方在部分企業進行瞭職工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按比例上下浮動的試點。

  新的發展 從1981年10月明確經濟責任制開始,到1982年底為止,經濟責任制在內容上和形式上都有瞭很大的發展,主要特點有:①堅持責、權、利緊密結合,把企業對國傢承擔的責任放在首位。即不隻是強調企業的權限和利益,而首先強調企業對國傢應承擔的責任,以責定權,以責定利。必須把完成國傢計劃,確保國傢多增加收入作為首要的責任,以此作為企業提取利潤留成的依據。②全面和層層落實經濟責任制。企業根據對國傢承擔的經濟責任,制定出包括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總目標,並逐項分解,層層落實到每一個車間、科室、班組和個人。使經營管理向責任指標化、考核數據化方向發展。③利潤留成的形式因地制宜、靈活多樣,不搞“一刀切”。對不同類型的企業分別實行不同的辦法,根據企業技術改造任務的輕重和生產的狀況分別確定不同的留成形式。④實行經濟責任制的范圍不斷擴大。很多全民所有制企業不僅對生產第一線的工人落實瞭經濟責任,而且對領導幹部、技術人員、政工人員和輔助車間的工人也在明確經濟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考核和獎懲。⑤經濟責任制的重點由分配環節轉向生產環節,把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逐步引導到加強經營管理,進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挖掘內部潛力上來。企業不僅重視生產,而且重視經營,重視技術進步,由單一的生產型轉向生產經營型;由主要靠新建、擴建來擴大再生產轉向以內涵為主的擴大再生產(見社會主義擴大再生產)。

  考核標準 考核全民所有制企業經濟責任制有六條標準:①是否全面完成國傢計劃下達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②經濟效益是否有明顯提高;③是否保證在國傢多得的前提下,兼顧國傢、企業、職工三者利益;④在職工之間是否貫徹瞭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⑤各項規章制度、基礎工作是否建立或健全;⑥是否遵守國傢的各項政策規定。國傢通過上述考核辦法監督和推動企業在國傢計劃指導下不斷提高素質,增進經濟效益(見社會主義經濟效益)。

  意義 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經濟責任制,對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在國傢和企業的關系上,初步改變瞭過去對企業管得過多、過死和統收統支、“吃大鍋飯”的局面;由於進一步賦予企業以必要的經營管理自主權,使企業逐步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在企業內部,可以克服過去那種幹好幹壞一個樣的弊端,改變企業忽視經營管理,忽視技術進步和經濟效益的狀況。經濟責任制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的要求,對生產關系進行的局部調整,將進一步解放生產力,調動企業和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大大增強企業的活力與生機。全民所有制企業經濟責任制,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推行和發展,對整個企業管理體制和生產、流通、分配體制的改革都將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