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寧論述社會主義經濟計畫的著作。寫於1921年2月,同年同月載於《真理報》第39號,署名Н .列寧。當時,外國武裝幹涉和國內戰爭已結束,蘇維埃俄國正在進行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的工作。在本文中,列寧通過對《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電氣化計畫》的分析,論述瞭用科學方法制定和實行社會主義國民經濟計劃的一些重大原則問題。

  列寧認為,科學的社會主義國民經濟計劃必須是全國性的統一的計畫。它應包括各個部門和各個地區的計畫,並應列出出各種平衡表;既要有物資平衡,也要有價值平衡;要短期計劃和長期計劃相結合;計劃的制定必須吸收大批優秀專傢參加;在計劃的執行過程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加以調整,等等。總之,對待計劃應當采取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要有精細的計算和具體的安排。

  列寧還特別強調:①共產黨員必須善於同科學技術專傢合作。他說:“那些雖然是資產階級的但是精通業務的‘科學和技術專傢’,要比狂妄自大的共產黨員寶貴十倍”(《列寧選集》第4卷,第476頁)。②擔任領導工作的共產黨員必須堅決克服官僚主義,紮實地研究和解決實際的問題。沒有這兩條,就不可能制定出科學的國民經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