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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鴉片戰爭至辛亥革命時期的體育

   中國近代體育的發端

   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體育思想

   早期學校體育的普遍實施

   早期體育師資的培訓

   教會學校與基督教青年會對競賽性運動的傳播

  中華民國時期的體育

   學校體育的演進

  “五四”運動推動瞭體育的發展

   早期體育團體的建立

   20世紀初期體育管理體制的形成

   早期的體育運動競賽活動

   華北運動會

   華中運動會

   全國運動會

   參加遠東運動會

   參加奧運會

  中國革命根據地的體育

   紅色根據地及紅軍中的體育

   陜甘寧邊區的體育

   延安體育會與延安新體育學會

   延安大學體育系

   延安“九一”擴大運動會

   八路軍和新四軍中的體育

鴉片戰爭至辛亥革命時期的體育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中國由一個閉關自守的封建社會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隨著帝國主義的入侵,西方文化的輸入,中國在體育運動方面發生瞭前所未有的變化。一方面,歐美國傢的體育制度、方法及運動項目隨著西方的學校教育漸漸傳入中國,且經數十年的發展而成為中國體育運動的主流;另一方面,以中國武術為中心的傳統體育活動雖仍在廣大地區的民間流行,甚至在農民革命和起義中曾發揮重要作用,但從總體來看,已退居次要地位。外國近代體育在中國的興起與發展構成瞭中國近代體育的基本內容。

  中國近代體育的發端 第二次鴉片戰爭(1856~1860)以後,清朝統治集團中產生瞭“洋務派”,在洋務運動中,近代體育的某些內容被作為軍事訓練的手段而首先引進中國。從1862年起,清朝政府開始對部分軍隊實行西式編練。如曾國藩湘軍中的水師、李鴻章淮軍和清廷的禁衛軍等先後聘請外國人教練兵勇,改習“洋槍”、“洋炮”、“洋操”。當時的兵操,主要來自英、美,內容包括列隊、刺殺、戰陣與戰術等。洋務派的武裝力量在1894年的中日戰爭中損失殆盡。因此,戰後清廷又重新組織新軍,並改聘德國人為教練。如張之洞的“自強軍”、胡燏棻的“定武軍”及袁世凱的“新建陸軍”等,都先後以德國軍官為教習。這些德國人除瞭把本國的軍事理論和技能介紹到中國外,也把德國體操的許多內容直接傳播到中國。洋務派從19世紀70年代起陸續開辦瞭一些以軍事學堂為主的新式學堂(如福建船政學堂等)。這些近代第1批“新學堂”,也都聘請外國人擔任教師或軍事教練,其中尤以德、日教師居多。這些學堂從軍事訓練目的出發,開始設置體育課。《清續文獻通考》記述瞭北洋水師學堂的課程,除規定授以英語、測量、駕駛諸科外,在身體操練方面,“慮其或失文弱,授之槍,俾習步伐;樹之桅,俾習升降……”。在《光緒政要》一書中,反映出體育課的內容和要求是:“以升降嫻其技藝,即以練其筋力,……日間中學西學,文事武備,量晷分時,兼程並課。”當時北洋水師學堂體育活動的內容有擊劍、刺棍、木棒、拳擊、羹匙托物競走、跳遠、跳高、跳欄、足球、爬桅、遊泳、滑冰、平臺、木馬、單杠、雙杠及爬山等。上述項目,一些屬德國體操內容,一些是日本式的賽跑遊戲。這同當時所聘用的多為德、日教師是分不開的。

  19世紀末20世紀初期的體育思想 19世紀70年代後,一些先進的中國人,為瞭“救亡圖存”,紛紛向西方國傢尋求真理,由此逐步形成一種改良主義思潮。在改良派所提倡的新學中,包括瞭近代體育的思想內容。康有為(1858~1927)在其所著《大同書》“小學院”一章中說:“以人方幼童,尤重養身,少年身體強健則長亦強健,少年腦氣舒展則長大益舒展……,體操場,遊步場無不廣大適宜,秋千、跳木、沿竿無不具備,……”;在“中學院”一章中,提出修建“體操場、遊步園、操舟渚”。在“大學院”一章中也強調“大學亦重體操,以行血氣而強筋骸”。康有為還在長興裡自辦學堂,並規定“槍”(兵操)、“體操”及“遊歷”為教學內容。梁啟超(1873~1927)在甲午戰爭之後所發表的教育論著中,主張教導兒童“習體操”。1897年他在湖南時務學堂任總教習時,也註意對學生進行“體操鍛煉”。近代中國資產階級的啟蒙思想傢嚴復(1853~1921)根據進化論原理,闡明瞭運動強身的道理,他在《原強》(修訂稿)中寫道:身體“逸則弱,勞則強”;“勞心勞力之事,均非體氣強健者不為功”。資產階級改良派是中國最早接受近代教育與體育思想的人物,他們提倡近代體育,實際是對封建教育和封建武舉制的否定。他們宣傳近代體育的一個重要成果,是在社會上一定范圍內形成瞭“恥文弱”的風氣。

  早期學校體育的普遍實施 1898年戊戌變法失敗以後,人民革命運動迅速高漲。清政府為緩和階級矛盾,以維護其封建專制統治,於1901年開始宣佈實行“新政”。此後數年內對文化、教育、軍事等進行瞭一些改革。在教育方面,於1902年頒佈《欽定學堂章程》,未及實行,翌年又頒佈《奏定學堂章程》。後一章程不僅規定瞭中國第1個在全國范圍內付諸實施的學制(通常稱為“癸卯學制”,它是仿效日本學制而制訂出來的),而且也規定瞭各級各類學校均應開設“體操科”(體育課),並要求從小學到高等學堂,師范及職業學堂每周“體操科”時間為2或3小時(圖1)。小學“體操要義”是:“在使身體各部均齊發展,四肢動作敏捷,精神暢快,志氣勇壯,兼養成其樂群和眾動遵紀律之習”(舒新城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中冊,第436頁)。對中學及師范學堂的“體操”,則強調“實用”,規定“其普通體操先教以準備法、矯正法、徒手啞鈴等體操,再進則教以球竿、棍棒等體操。其兵式體操先教單人教練、柔軟體操、小隊教練及器械體操,再進則更教中隊教練、槍劍術,野外演習及兵學大意”。高等學堂的體操內容同樣是普通體操和兵式體操。《奏定學堂章程》還強調,高等小學以上的學校體操科“宜以兵式體操”為主。1906年的《學部奏請宣示教育宗旨折》中,更明確提出:“凡中小學堂各種教科書,必寓軍國民主義”、“體操一科,幼稚者以遊戲體操發育其身體,稍長則以兵式體操嚴整其紀律”(舒新城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上冊,第223~224頁)。足見“軍國民主義”教育思想對當時學校教育和體育的影響是很大的。由於“軍國民主義”影響,清末至民初,各級學校的體操課內容,除一些徒手體操和輕器械體操外,多半是“立正”、“稍息”、“托槍”、“開步走”之類的兵式體操。因此人們把上體育課叫做“下操”。這種“體操課”呆板枯燥,鍛煉身體的價值很小,不能適應青少年身心發育的特點,因而曾遭到社會輿論的遣責(圖2)。

圖1 20世紀初期學校室內體操課

圖2 20世紀初期學校兵式操課後合影

  早期體育師資的培訓 1903年清廷學部頒佈《奏定學堂章程》後,各級各類學校急劇增多。這時體操教員的缺乏成為興學過程中一個突出的問題。由於受“軍國民教育”思潮的影響,當時各學堂的體操教員大多由中下級軍官充任,這些人僅有一些兵式體操知識,所教體操,“既無初等、高等之區別,復無小學、中學之特殊”(《學部為鄧瑩詩呈請設立體操學堂劄》,載《四川學報》1907年第5冊)。這種狀況,不僅妨礙學校體育的實施,而且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培訓體育師資成為當時學界的急務。

  1906年,清廷學部(教育部)通令全國各省,於各省城師范學堂“附設五個月畢業的體操專修科,授以體操、遊戲、教育、生理、教法等。名額百名,以養成小學體操教習”。在此前後,赴日專攻教育和體育的留學生陸續歸國,他們仿效日本某些體育學校的辦法,在中國創辦體育學校和體操專修科。1905年以後,除瞭一些短期體育訓練班、傳習所外,新創辦的公立私立體育專門學校和體操專修科主要有: 大通學堂體操專修科(1905)、江蘇兩級師范學堂體操專修科(1906)、四川體育專門學堂(1906)、王氏樹人學堂體操科(1907)、四川耀梓體育學堂(1907)、河南體操專科學堂(1907)、浙江兩級師范學堂體操科(1907)、奉天師范學堂體操科(1907)、中國體操學校(1908)、中國女子體操學校(1908)等。這些體操學校和專修科的教學內容主要有:教育學、體育學、解剖學、生理學、普通體操和兵式體操等。上述體操學校和專修科,大多在辛亥革命前夕停辦,而辦學時間較長、影響較大的是中國體操學校和中國女子體操學校。中國體操學校由留日歸國學生徐一冰、徐傅霖和王季魯3人創辦於上海(1920年遷浙江吳興縣),修業年限兩年。1924年校舍被戰火焚毀,後又勉強支撐數年,於1927年停辦,畢業學生共36屆,1500餘人。許多學生畢業後,又先後在上海、蘇州、杭州、廣東等地創辦一些體育學校。中國女子體操學校也設在上海,第1任校長系徐傅霖之妻湯劍娥。該校後更名為中國女子體育師范學校,1937年抗戰爆發後停辦,畢業學生共46屆,1700餘人(圖3)。

圖3 中國體操學校第三次運動會攝影

  清末相繼創辦的體育學校,為近代體育在中國的開展作出瞭一定貢獻。但是,這些體育學校的辦學時間一般不長,招生數量又太少;加之各校大多采取一年、半年的短期培訓的辦法,學員的專業質量不高,因此,體育師資的培訓還遠遠不能適應教育發展的需要。

  教會學校與基督教青年會對競賽性運動的傳播 中國比較正規的田徑、球類等運動及其競賽活動,首先是由教會學校和基督教青年會開展起來的。這些運動的初期開展都受到外國人的控制,並服務於他們的目的。鴉片戰爭以後,一些帝國主義國傢紛紛派遣傳教士到中國建立教會。教會的活動,由宗教事業而推廣到“慈善”事業和文化教育事業。19世紀後半葉和20世紀初,美、英等國各教派在中國開辦的教會學校,一般無正式的體育課,隻在課外開展田徑、球類等活動,並組織運動代表隊和運動競賽。如1890年前後,上海聖約翰書院開展瞭田徑運動,並舉辦以田徑為主的運動會。這是中國最早的近代運動會。北京匯文書院、北京通州協和書院於1895年前後開展瞭棒球運動,並組織瞭棒球隊,與此同時還開展瞭墻球、網球、足球等運動。1900年以後,一些教會學校較早地組織瞭以田徑、球類為主的校際運動會。如1905年前後舉行瞭有東吳大學、聖約翰書院參加的蘇州“聯合運動會”;匯文書院、協和書院也先後舉辦過田徑、網球、棒球、足球等單項運動會。有的教會學校還與外國駐軍進行球類比賽,如1906年協和書院與英國駐軍在北京舉行足球賽,“協和”隊以2比0勝英兵隊,獲得“白瓷九龍杯”獎勵。

  基督教青年會本是英、美等國對青年進行宗教宣傳的組織。19世紀末葉以後,這個組織由北美向世界各地發展。從1885年起,在外國傳教士的活動下,中國一些學校及學校之間開始組織青年會。至20世紀初期,該組織已遍佈中國許多大、中城市。青年會在它的活動中,比較註重青年的興趣、愛好及其他的青年特點。在體育方面,青年會的活動主要有:①傳播近代體育。在1896年前後,有美國人在天津介紹瞭筐球(籃球)運動。1904~1908年間,天津青年會幹事C.H.羅伯遜曾到京、津各校講演,以“西洋體育”激發青年學生的興趣;上海青年會幹事C.H.梅克洛(舊譯麥克樂)也在滬、寧一帶的學校和體育團體中進行有關體育的演說。1916年以後,他任南京高師體育科主任時,編纂瞭不少體育教科書;20年代初期又以東南大學體育科為基地,創辦《體育季刊》(原名《體育與衛生》)雜志。此外,津、滬等地青年會還經常組織體育表演,並建造體育館、遊泳池,以吸引青年參加體育活動。②組織並操縱早期的運動競賽。1910年在南京舉行的“全國學校區分隊第1次體育同盟會”(辛亥革命後追認為第1屆全國運動會),是由上海青年會發起組織的,該組織體育幹事、美國人M.J.埃克斯納任此次運動會全國委員會主席。以後的第2屆全國運動會雖名義上由北京體育競進會組織,但實際上是由北京青年會籌辦的。1913~1923年間的遠東運動會,其籌備、選拔比賽等工作,也都為青年會的外國體育幹事所把持。直到1926年前後,由於中國人民的強烈反對,這種現象才告結束。③培訓體育專業人員。1908年上海青年會開辦瞭“體育幹事訓練班”(後改為“中華全國基督教青年會體育專門學校”);1915年上海女青年會開辦瞭“女子體育師范學校”。此外,天津青年會也開設過“體育幹事訓練班”。這些訓練班和學校,曾為各地青年會培養瞭一定數量的體育專業人員。

中華民國時期的體育

  從1911年的辛亥革命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先後經歷瞭北洋軍閥政府與國民黨政府近40 年的統治。在此期間,開展體育運動受到種種限制與束縛。但是,時代在前進,體育運動也仍然取得瞭一些進展,並在各個時期顯示出不同的特點。20年代是舊式體操體系(包括德國式體操、瑞典式體操、日本式普通體操及兵式體操等)在中國由盛而衰,英美競賽性運動、遊戲在中國逐漸發展的時期。這一時期也是田徑、球類等運動進一步開展,學校體育得以更新的時期。30年代是體育運動相對高漲、體育體系的形成時期,40年代是體育運動的低潮時期。

  學校體育的演進 辛亥革命後,在資產階級革命民主派的影響下,教育部於1912~1913年間頒佈瞭新的學制系統(稱壬子~癸醜學制),意欲對教育實行某些改革,但這個學制仍是仿效日本制定的。在教育部所頒佈的中小學“學校令”及其“施行規則”中,規定中小學仍設“體操”一科,每周3學時。中學“體操分普通體操、兵式體操兩種,兵式體操尤宜註重,”這種情況同清末沒有多大區別。

  1915年第2屆遠東運動會在上海舉行,中國獲得總錦標,但參加比賽的運動員多為教會學校師生,公立學校無能插足,這對教育當局是一個很大的刺激。同年,教育部指令公立學校“引導學生於體育正課之外,為種種有益之運動,專門以上學校,體操不列正課,尤宜組織運動部,隨時練習,以免偏用腦力。每年春秋兩季,宜酌開學校運動會、互相淬礪……”。自此以後,公立學校特別是普通中等學校出現瞭這樣的現象:一方面,體育課仍以普通體操和兵式體操為基本內容;另一方面,在課外活動中又開展一些田徑、球類等競賽性運動。這就是後來一些人所說的“雙軌制體育”。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在世界范圍內,由於教育科學的進展和一些新的教育學說的流行,各國體育都有不同程度的改進。總的趨勢是:以培養“軍國民”或“優良士兵”為目的的“體操”體系漸次衰落,而新鮮、活潑的田徑、球類等戶外運動、遊戲則成為體育的中心內容。此種變化在中國也很快出現。當時正在興起的“五四”運動,加速瞭學校體育更新的步伐。1919年10月,第5 次全國教育聯合會的決議案中指出:“近鑒世界大勢,軍國民主義已不合新教育之潮流,故對學校體育自應加以改進。”此後,一些學校紛紛自行廢止兵操。1922~1923年,北洋軍閥政府教育部在公佈新學制(又稱“壬戌學制”,系仿照美國學制而制定的)及其《課程綱要草案》時,正式將學校“體操科”改為“體育科”(課);規定體育課內容以田徑、球類等運動、遊戲為主,並一律剔除瞭兵操。這是中國近代體育史上的一大進步。20年代以後,學校體育課與課外活動的內容漸趨統一,競賽性運動在中等以上學校普遍開展起來。許多學校都成立瞭運動部,建立瞭各種運動代表隊,學校與學校之間經常進行比賽。但是,由於錦標主義的日益盛行,青年學生中受體育之益者並不很多。

  30年代,國民黨政府對學校體育也有一些規定。譬如,1931~1932年,當時的教育部先後公佈瞭中學與小學的“體育課程標準”;1936年公佈瞭《暫行大學體育課程綱要》。隨後又制定瞭中小學男女生《體育教授細目》。1940年公佈瞭中小學和專科以上學校《體育實施方案》以及《各級學校設備暫行標準》等等。但由於這些文件本身不切合實際,加之貫徹不力,學校體育經費無保障等原因,它們在實施過程中並未產生多大效果。當時,各地學校在實施體育方面仍是各行其是、相當混亂。據1933年調查,北平、天津各大學中,有的有體育正課(如清華大學每周上4小時體育課),有的隻有每周兩次課外活動(如南開大學、北大工學院等校,實際參加者,全校數千人中隻占幾十人),有的則僅有短時間早操。至於中小學校,因絕大部分體育教師未受過專業訓練,他們實際是會什麼就教什麼,許多學校的體育課都以“自由活動”或自由打籃球來搪塞。也有少數學校體育開展得較好。抗戰後,不少學校解散或遷往內地。由於體育經費、場地與師資更加缺乏,開展學校體育的正常條件已很難保證,特別是國民黨在大陸的統治崩潰前夕,學校體育普遍呈現沒落景象。

  辛亥革命以後,特別是20年代和30年代前半期,體育的專業教育發展較為迅速。在為數眾多的體育系、科和學校中,辦學較為正規而且歷史較長的是南京和北平的兩所高等師范學堂體育科。南京高師體育科於1920年改為東南大學體育科;1928年改為中央大學體育系;抗戰期間遷至四川重慶,1943年增設兩年制體育科,自此以後科、系並存,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其所開課程基本上是從美國移植過來的,運動場地、設備在各校中是較好的,但在教學中有重學科、輕術科的傾向。1916~1950年,該科、系的畢業生共有380多人。北京高師體育科(後改為北京師范大學體育系)1917~1948年畢業生共有500多人(見北京師范大學體育系)。民國時期,盡管培養體育師資的學校及系、科數量不少,但實際招生人數並不多,畢業人數更少。據統計,抗戰前體育學校和體育系、科畢業生最多的一年,人數也隻有154名。

  “五四”運動推動瞭體育的發展 1919年的“五四”運動作為偉大的政治革命運動和新文化運動,也推動瞭中國近代體育的發展。“五四”運動作為一次反帝愛國運動,在體育上的反映就是首先促進瞭中國人收回體育主權。此後舉辦的各種體育比賽,逐漸改由中國人自己組織裁判,制定規則用中文,器材用國貨等等。隨著科學和民主思想影響的擴大,體育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提倡男女平等,帶動瞭女子體育的開展。在體育領域內部,隸屬於軍國民主義簡單枯燥的兵式體操不受歡迎瞭;以強健身體為主要目的的活潑有趣的球類、田徑等新鮮項目得到瞭推廣。在“五四”運動前後,隨著馬克思列寧主義傳入中國,也出現瞭一些科學地論述體育的文章。1917年4月,年輕的毛澤東在《新青年》雜志上以“二十八畫生”署名,發表瞭《體育之研究》。這篇文章,用辯證的和唯物的觀點全面論述瞭體育的目的、意義、科學價值和作用以及鍛煉方法、註意事項等,是中國近代較早的一篇重要的體育科學論文。惲代英同年發表在《青年進步》雜志上的《學校體育之研究》,是另一篇科學的體育論文。它針對當時學校體育的實際狀況和存在問題,正確地論述瞭體育的主要目的,並提出瞭一系列改革建議。

  早期體育團體的建立 中國近代體育組織,出現於20世紀初。當時,一些留日歸國學生紛紛在江、浙、粵等沿海地區創立體育會。這類體育組織,多系反清革命志士暗中集聚革命力量的場所。此外,在廣州和香港也成立瞭一些旨在提倡與組織運動競賽的體育團體。1910年以後,特別是20、30年代,隨著競賽性運動的盛行,各種體育團體相繼出現,其中影響最大的是精武體育會和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

  精武體育會是一個龐大的群眾性體育團體,它的前身是上海精武體操學校。精武體育會以研究武術、提倡近代體育為宗旨,除推廣武術外,還開展籃球、足球、乒乓球等10餘種近代運動項目。1911年秋成立女子部。1920年後,又向華南及南洋一帶發展,在印度尼西亞、新加坡、吉隆坡、檳榔嶼等華僑聚居區相繼設立分會。至1928年,共成立總分會42個,會員約40萬人。

  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是中國第1個全國性的體育組織。其第1任(1924.8~1933.9)名譽會長是王正廷、張伯苓;名譽主任幹事是沈嗣良。該組織先後於南京、上海、重慶等地設辦事機構。全國體育協進會為自己規定的主要會務是:進行國際間有關體育問題的通訊交往;引進及審編各種業餘運動規則;主辦分區足球賽和輪值在中國舉行的遠東運動會;選拔出席遠東運動會、奧運會及戴維斯杯網球賽的選手;審訂每年全國田徑及遊泳運動最高紀錄;出版《體育季刊》雜志;協助各地組織進行活動並解答有關各地關於運動裁判及疑難問題。此外,還參與籌辦瞭第4、5、6、7屆舊中國的全國運動會。全國體育協進會從1927年起,代表中國陸續參加瞭田徑、遊泳、體操、網球、舉重、拳擊等單項運動的國際協會。

  20世紀初期體育管理體制的形成 北洋軍閥統治時期,政府當局不設專門的體育管理機構。當時,官方對學校體育的管理,主要是通過教育部和一些全國性的教育會議發佈有關指令或決議來實現的。如1915年教育部指令各公立學校開展課外運動,並於春秋兩季召開運動會;1918年第4次全國教育聯合會、全國專門以上學校校長會議以及全國中等以上學校會議通過決議,“推廣新武術”,並將“新武術”列為中等以上學校的“體操課程”等等。那時,由於缺乏管理體育的機構和制度,任何“指令”、“決議”,都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實施。從全國范圍來看,體育運動的開展仍帶有濃厚的自發性。

  1927年以後,由於其他一些國傢的影響和國內許多體育界人士的促進,國民黨政府開始建立體育管理體制。1927年12月,大學院(後更名為教育部)召集部分體育專傢於南京成立“全國體育指導委員會”。進入30年代後,國民黨政府開始建立體育行政機構。1932年在教育部下設體育委員會(後改稱“國民體育委員會”),專門負責設計指導、督促全國體育工作。1933年及1936年,教育部還先後設置“體育督學”和“體育組”兩個系統,前者負責督促、檢查各地對體育法規的執行,後者主管學校體育、軍訓和童子軍訓練。除上述行政系統外,在國民黨黨內、軍內以及三青團內,均有相應的體育管理機構。

  早期的體育運動競賽活動 中華民國時期,規模較大的運動競賽活動有地區性運動會(包括華北運動會及華中運動會)、全國性運動會,還派人參加遠東運動會和奧林匹克運動會。

  華北運動會 華北運動會的項目,第1屆僅有男子田徑。從第2屆(1914)起,增加瞭男子籃球、排球、足球、棒球和網球。從第11屆(1924)起,又增加男子體操(器械)表演。從第14屆(1929)起,陸續開始有女子田徑、籃球、排球和壘球。從第15屆(1931)起,增加瞭男子摔跤、武術兩個表演項目。從第17屆(1933)起,又增加瞭冰球和滑冰兩項。

  華北運動會的成績相對說來較好,突出的有:在第18屆(1934)華北運動會上,白春育創造瞭12磅鉛球全國紀錄,成績是14.292米,焦玉蓮創造瞭女子100米全國紀錄,成績是13″2。這兩項紀錄一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也沒有人突破。在第15屆(1931)華北運動會上,哈爾濱隊創造的女子200米接力(50米×4)全國紀錄(成績28″6),也保持瞭18年而未被打破。華北運動會的歷史較長,共舉行瞭18屆,運動項目比較齊全,也比較正規。它對促進我國華北、乃至全國體育運動的發展,起瞭一定的作用。

  華中運動會 是在“華中體育聯合會”的籌組下召開的。參加單位有湖南、湖北、江西、安徽4省。從1923~1936年間,共舉行瞭6屆華中運動會,會址分別在武昌、長沙、南昌、安慶。運動項目的發展情況是:第1屆僅有男子田徑、籃球、排球,從第2屆(1924)起,增加瞭男子遊泳、足球、網球3項;從第3屆(1925)起,復增棒球1項;從第4屆(1930)起,開始有女子田徑、籃球、排球和網球;從第5屆(1935)起,又增加瞭女子遊泳和壘球。此外,每屆均有武術和體操表演。歷屆華中運動會以湖南成績較好。但總的說來,運動成績不及華北運動會。

  全國運動會 1910年10月,上海青年會發起組織瞭一次規模較大的運動會──全國學校區分隊第1次體育同盟會(會址在南京)。辛亥革命後,人們稱這次運動會為第1屆全國運動會。到1948年止,全國運動會共舉行瞭7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歷屆全國運動會情況表

  第1屆全運會時規定以華北、華南、上海、吳寧(蘇州、南京)、武漢5個區為參加單位,競賽項目有田徑、網球、足球和籃球。比賽結果,上海區獲高等組田徑、網球兩項冠軍,並獲總分第一;華北區獲中等組總分第一;聖約翰書院獲學校組總分第一。華南區獲足球冠軍。

  第2屆全運會以全國東、西、南、北4部為參加單位,競賽項目比上屆增加瞭隊球(排球)、棒球兩項。比賽結果,北部獲田徑、籃球、隊球、棒球冠軍和網球雙打冠軍;南部獲網球單打冠軍;東部獲足球冠軍。按總分計算,北部名列第一。

  第3屆全運會是中華業餘運動聯合會及武漢體育界人士籌辦的,以華東、華南、華西、華北、華中5區和華僑團體為參加單位。比賽結果,華東足球、棒球及網球雙打獲勝;華北田徑、籃球及網球單打獲勝;華中遊泳獲勝;華南排球獲勝。華北獲總名次第一。本屆運動會的特點是:①外國人操縱運動會的局面有所改變;②女子開始參加表演(球類、武術、器械體操);③田徑賽之丈量由前幾屆使用的英尺制、碼制,一律改為米制。

  第4屆全運會由全國體協具體籌辦,競賽辦法有較大改變:①開始改為以省、市、特區及華僑團體為參加單位;②增設女子組;③男子競賽設田徑、全能(五項、十項)、遊泳、足球、籃球、排球、網球、棒球8種錦標,女子設田徑、籃球、排球、網球4種錦標。比賽結果,以上海、廣東、香港成績較優。

  第5屆全運會由國民黨政府“全運會籌委會”籌辦。該屆增設瞭男子“國術”(武術)錦標,且將田徑錦標改為田賽與徑賽兩種錦標,同時增設女子壘球、遊泳和“國術”3種錦標。比賽結果,上海名列前茅。在這屆運動會上,田徑項目創造瞭一些較好的成績,如男子100米跑全國紀錄10″7(劉長春創),200米跑全國紀錄22″1(劉長春創),跳遠全國紀錄6.912米(郝春德創)等。

  第6屆全運會競賽項目與上屆相同,但增設瞭舉重、競走、馬球、小足球、摔跤、自行車等表演賽項目。這屆運動會仍以上海成績最優。

  第7屆全運會是國民黨政府統治時期的最後一次全運會。該屆參加單位共50餘個。競賽項目中,增設瞭男子舉重、拳擊和男子乒乓球(單打)、摔跤。此外,還增加瞭男子器械體操(僅有單、雙杠)、跳水、水球、棒球、射箭、拳術等表演,女子有射箭、拳術及舉重等表演。該屆運動會中,香港隊獲男、女總分第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歷屆全運會雖然逐步有所發展,但運動技術水平和成績的提高卻相當緩慢,許多項目的成績長期停滯,甚至倒退。

  參加遠東運動會 從1913年開始,至1934年止,遠東運動會共舉行瞭10屆。比賽項目有田賽、徑賽、遊泳、足球、籃球、排球、棒球、網球8項,第9、10兩屆增加全能1項。各項均設錦標,並在此基礎上設總錦標。歷屆遠東運動會中,中國以參加第2屆成績最優,名次在菲、日之上(圖4)。在遠東運動會歷史上,中國足球隊實力一直較強,除第1屆獲亞軍,第9屆與日本平分錦標外,其餘8屆均獲冠軍。在歷屆田徑、遊泳比賽中,中國運動員也奪得瞭一些單項冠軍。

圖4 1915年中國在第2屆遠東運動會上獲得的獎章

圖5 1923年參加第6屆遠東運動會表演賽的中國女子排球隊

圖6 1932年參加第10屆奧運會的中國田徑選手劉長春

  遠東運動會及遠東體協於1920年為國際奧委會承認,這是世界上第1個與國際奧委會發生關系的區域性國際運動會和體育組織。1920年以後,遠東運動會的比賽項目、規則、記分方法、丈量制度均受奧運會的影響而漸趨規范化、標準化。1931年“九一八”事變之後,日本軍國主義者堅持要把偽“滿洲國”拉入遠東運動會,遭到中國人民和廣大體育工作者、運動員的堅決反對,因此,經歷21年的遠東運動會,於第10屆以後無法繼續舉辦而宣告解散(圖5)。

  參加奧運會 1922年,中國開始同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發生關系。這一年,中國體育界人士、遠東運動會的贊助者王正廷以個人身份被選為國際奧委會委員。1928年第9 屆奧運會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舉行時,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派宋如海出席參觀開幕式。1932年8月,第10屆奧運會在美國洛杉磯舉行,國民黨政府原不打算派代表出席,後因日本帝國主義者聲稱要派兩名中國選手代表偽“滿洲國”參加這屆奧運會,引起中國人民的極大憤慨,在此壓力下,全國體育協進會才募資派遣田徑選手劉長春和教練員宋君復前往洛杉磯參加比賽(圖6)。1936年8月,第11屆奧運會在德國柏林舉行,中國派瞭140人的代表團出席。其中,男運動員69人參加瞭田徑、足球、籃球、遊泳、舉重、自行車的比賽,並有武術運動員前往表演。比賽結果,除符保盧的撐竿跳高以3.80米的成績取得決賽權外,其餘各項均在初賽中被淘汰。這次隨同運動員前往的還有“中華赴歐體育考察團”。1948年7~8月,第14屆奧運會在英國倫敦舉行,中國派出一個代表團參加,計有足球選手20人,籃球選手10人,田徑選手3人,自行車和遊泳選手各1人(無女選手)。另外還有30人的隨行者。比賽結果,各項均在預賽中被淘汰。

  民國時期,擔任過國際奧委會委員的中國人,除王正廷外,還有孔祥熙、董守義等。

中國革命根據地的體育

  1927年以後,中國共產黨領導瞭一系列武裝起義,先後在全國建立瞭許多革命根據地。在這些革命根據地裡,中國共產黨在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建設的同時,也註意開展體育運動。革命根據地的體育運動,有力地配合瞭各個時期的革命鬥爭、特別是軍事鬥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開展社會主義體育積累瞭經驗,準備瞭幹部。

  紅色根據地及紅軍中的體育 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1927~1937),中國共產黨和工農紅軍先後創建瞭廣東海陸豐、井岡山和贛南閩西、鄂豫皖、湘鄂西、贛東北、廣西左右江、陜甘和海南島等10多個革命根據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贛南閩西根據地,即通常所稱中央蘇區。這裡的體育運動最為活躍。在中央蘇區,無論工廠、機關、學校、連隊,都普遍建立瞭“列寧俱樂部”(亦稱“列寧室”),這種組織在工會和青年團的具體領導下負責籌辦、組織各單位的文化體育活動。據統計,中央蘇區曾有俱樂部1917個,參加文化體育活動的固定會員達9.3萬餘人。當時,各級黨政領導幹部註意帶頭參加體育鍛煉。如毛澤東曾堅持參加冷水浴、做體操、跑步、爬山、打籃球、踢足球。毛澤東還和徐特立等領導修建瞭瑞金沙洲壩的大運動場。朱德、鄧發、張愛萍、楊勇等經常打籃球、排球;任弼時當時是蘇區中央局籃球隊的中鋒;鄧小平、聶榮臻經常跑步;紅軍女子大學校長康克清曾帶領學員在雙清橋下遊泳。

  中央蘇區有3000餘所列寧小學,學生10萬餘人。在列寧小學與兒童團中開展瞭徒手操、表情歌舞、遊戲、舞蹈、秋千、拍皮球、疊羅漢等多種體育活動。蘇區的少先隊設有中央總隊部,由周恩來兼任黨代表,總隊部下設有專門的“體育訓練委員會”。少先隊的任務是協助赤衛隊保衛地方,站崗、放哨、當交通員,每人手持一根棍子,經常進行操練。每逢大的節日就舉辦各種體育比賽,如1933年先後在瑞金、寧都舉行瞭“閩贛兩省少先隊軍事體育比賽大會”(內容有步伐操練、散兵群、瞄準、投彈等)和“閩贛兩省少先隊運動會”(內容有籃球、足球及各種田徑賽項目)。中央蘇區曾創辦多所大學和專科學校,這些學校也廣泛開展瞭體育活動。設在沙洲壩的蘇維埃大學經常開展的體育項目有足球、籃球、乒乓球、單杠、雙杠、賽跑、競走等,還舉行過有關體育活動的討論會。在機關幹部中盛行球類運動,不少機關都組織瞭球隊,經常進行比賽。籃球以少共中央籃球隊實力最強,該隊曾在1933年“五卅”全中央蘇區的運動大會上,打敗瞭所有對手,取得大會籃球賽冠軍(圖7)。

圖7 紅二方面軍五卅運動大會主席臺

  在中央蘇區,每逢“五一”、“八一”、十月革命節等重大節日,以及"三一八"、"五卅"、“九一八”等紀念日,幾乎都要舉行各種運動會。競賽活動往往結合軍事體育、政治教育和文娛表演進行。在舉行各種田徑、球類項目比賽時,常常有障礙跑、投彈、刺殺、馬刀、抬擔架、爬雲梯等比賽。此外也進行遊戲、跳舞、高蹺、霸王鞭、表情歌舞等表演和比賽;兒童的比賽中有竹箭射擊、打野外等項目。1933年“五卅”紀念日,在瑞金葉坪大練兵場舉行瞭“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1次運動大會”,計有300多名運動員參加瞭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網球和田徑等項目的比賽。少共中央隊獲籃、排球冠軍,紅軍學校隊獲足球冠軍。這次運動會後還宣佈成立革命根據地第1個體育組織──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赤色體育大會。

  除中央蘇區外,其他革命根據地也開展瞭不同規模的體育運動。如在方志敏領導下創建的贛東北蘇區,於1931年曾在列寧公園附近修建遊泳池,平整大操場。這裡常開展田徑、球類、遊泳、軍事體育以及秋千、舉石擔、爬山、武術等民間體育活動。每逢春、秋兩季還召開“赤色運動會”。

  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全國各地蘇區曾有工農紅軍30萬人。紅軍是蘇區的開拓者、建設者和保衛者,也是蘇區體育的骨幹和先行者。體育運動是紅軍進行戰備訓練、增強戰士體質、活躍部隊、豐富業餘文化生活的重要內容。在紅軍部隊中,各種軍事體育得到廣泛開展。井岡山時期,紅軍領導人經常帶領部隊,結合練兵進行爬山、行軍、打野外、做遊戲等活動。當時常常把部隊分成兩支,集合在山下,一聲令下就比賽爬山奪紅旗,優勝者往往獎給3發子彈、兩片煙葉或1雙草鞋。在紅一方面軍和其他紅軍部隊中,結合練兵,開展瞭射擊、刺殺、劈刀(又叫“馬刀花”)、爬山、跳障礙、爬雲梯、木馬、投手榴彈、過獨木橋等軍體項目。紅軍部隊普遍采用“三操兩講堂”制(每天出3次操、上2次理論課)。上述軍事體育項目,就是出操的主要內容。此外,跑步、爬繩、跳高、跳遠、撐竿跳高、投標槍等項目也是緊密結合戰鬥需要來開展的。另外,在連隊俱樂部領導下,也開展瞭各種球類、單雙杠、打秋千、舞蹈、遊泳、棋類等文化活動。在《紅四軍第九次黨代表大會決議案》中規定:“以大隊為單位,充實士兵娛樂部工作,作下列各種遊藝:①捉迷藏;②玩足球;③音樂;④武術;⑤花鼓調;⑥舊劇等”。在各種節日和紀念日,紅軍中的各種軍事技術比賽和體育比賽相當活躍。1933年定8月1日為建軍節後,各部隊在每年的建軍節紀念活動中,幾乎都有體育比賽。中央蘇區的紅軍曾多次舉行“八一運動會”。

  1934年10月至1935年10月,紅軍進行瞭震驚中外的二萬五千裡長征。在長征途中,他們仍然結合練兵,因陋就簡地開展體育運動。有的部隊新到一地宿營,常常勘察江河、池塘,以進行遊泳活動。長征到達遵義後,紅一方面軍戰士曾同當地中學比賽過籃球。1936年4、5 月間,朱德率部隊隨紅四方面軍到達四川甘孜爐霍縣,準備過草地時,曾和戰士們一起在駐地修建運動場,開展籃球、田徑等運動;並於“五一”節召開瞭運動會。長征結束後,1936年在甘肅慶陽舉行瞭全軍運動大會。1936年,紅一軍團曾舉行瞭“五一”運動大會。同年5月,紅十五軍團也召開過運動大會,為搞好抗日統一戰線工作,這次運動會曾邀請國民黨的東北軍關麟征部參加比賽。運動項目有武裝賽跑、平臺、木馬、單杠、雙杠、籃球、排球等。紅軍中的體育活動,體現瞭為革命戰爭服務的目的和艱苦奮鬥的革命精神,其優良傳統為後來的八路軍、新四軍和人民解放軍所繼承和發揚。

  陜甘寧邊區的體育 抗日戰爭時期,全國各抗日民主根據地在不同時期,都不同程度地開展瞭體育活動,其中以陜甘寧邊區的體育活動最活躍。中國共產黨中央於長征到達陜北後,開始駐在保安縣(現志丹縣)。當時在紅軍部隊、工廠和機關中就開展過跳高、跳遠、賽跑、爬墻、盤繩、跳繩、擲鐵餅和籃球、乒乓球、網球等各項體育運動。1937年1月,黨中央進駐延安。從此,陜甘寧邊區的體育就以延安為中心逐漸開展起來。

  延安體育會與延安新體育學會 抗戰爆發後,隨著大批進步青年學生從全國各地湧入延安和許多幹部學校在延安建立,延安體壇出現瞭新的局面。1937年秋,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員會延安工作科下設青年俱樂部,開始籌辦延安全市性的體育比賽,並組織群眾在延安北門外的大砭溝修建青年運動場。1939~1942年,延安的體育運動形成高潮。為加強對群眾性體育運動的領導,1940年5月4日成立瞭根據地著名的體育組織──延安體育會,由李富春任名譽會長。體育會的主要任務是積極組織和推動各基層單位的群眾性體育運動,增強軍民體質,提高工作、生產和學習效率,為抗日戰爭服務。體育會成立後,有瞭一定的經費,在經濟、技術指導、器材設備等方面對各單位提供一定幫助。體育會在延安曾提倡每天“10分鐘運動”;組織過示范表演和體育照片展覽;利用假日、節日組織全市性運動會和各種比賽。1941年“五一”節舉行瞭全市工人的球類競賽;同年“五四”又舉行瞭延安各界運動大會。1942年,在體育會的安排下,中央黨校和延安大學曾各派出20多個籃球隊,進行瞭兩個多月的對抗賽。1942年1月25日,延安還成立瞭一個體育學術機構──“延安新體育學會”。朱德被選為名譽會長。會上決議要對體育、衛生等問題進行研究,並倡議在延安舉行一次大規模的運動會(即同年召開的“九一”擴大運動會)。

  延安大學體育系 為培訓邊區的體育幹部,1941年春,在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員會軍體部領導下,在延安青年幹部學校辦瞭一個體育訓練班。同年9月,陜北公學、中國女子大學和青幹校合並為延安大學,體育訓練班就擴大為延安大學體育系。這個系有專職工作人員1人,既管行政,又搞教學,其餘教員兼職進行義務教學。在教學上采取能者為師,互教互學的辦法。教師們編出瞭各種教材,開設瞭籃球、排球、田徑、墊上運動、遊泳、滑冰、體操、舞蹈、解剖學、生理學、體育理論等課程。學員有30多名,冬天和雨天在窯洞上課,晴天在山溝或山坡上課。延河灘就是田徑場;延河是遊泳和滑冰的好地方;籃、排球網自己織;破麻袋裝上麥秸、羊毛就是體操墊子。當時器材簡陋、夥食差,但是大傢學習、鍛煉的情緒仍然很高,有的人100米跑的成績是12″,跳遠跳出5.9米。這批學員在1942年夏天結業後,大多分配到部隊和邊遠的學校擔任體育指導和教學工作(圖8)。

圖8 抗日戰爭期間延安大學體育系學員在延河的跳水表演

圖9 1942年延安《解放日報》“九一”擴大運動會特刊

  延安“九一”擴大運動會 1942年9月在延安舉行的“九一”擴大運動會,是抗日戰爭時期革命根據地最大的一次運動會。這年6月開始籌備,不少機關、學校、工廠、部隊進行瞭選拔賽,組成各單位、各系統的體育代表隊。黨中央和邊區政府對這次運動會很重視,不少負責人直接參加領導工作。朱德任會長;賀龍、柳湜任副會長;李富春、肖勁光任正、副總裁判,裁判委員會委員有徐向前、王震、徐特立、吳玉章等;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是葉劍英,委員有胡耀邦等,具體工作由延安體育會負責和主持。大會於9月1日在延安大砭溝青年運動場開幕(圖9)。朱德致開幕詞,吳玉章致賀詞。參加運動會的有延安市各機關、學校、工廠、部隊的代表,還有邊區各專署、縣、市的運動員共1300多人。八路軍120師和山西新軍的代表還專門從晉西北抗日根據地趕往延安參加。比賽項目有田徑、籃球、排球、遊泳以及武裝爬山,武裝爬障礙、射擊、投手榴彈等。此外還有網球、足球、棒球、馬術、賽馬、跳水、武裝渡河、舉重、雙杠、單杠、木馬、墊上運動、團體操、舞蹈、武術等表演項目。比賽分男子、女子、少年3組進行。

  八路軍和新四軍中的體育 長征到達陜北的工農紅軍和長征時留在南方各省的紅色遊擊隊,於抗日戰爭爆發後分別改編為八路軍和新四軍,他們繼承瞭工農紅軍的光榮傳統,重視開展各種各樣的體育運動。抗戰最初幾年,八路軍總部轉戰在晉東南山區。在緊張的戰鬥間隙,朱德、羅瑞卿、左權常和幹部、戰士一起打籃球、賽排球和踢足球(圖10)。當時機關和連隊都有籃球隊,僅司令部就有3個隊,經常和政治部進行友誼比賽。八路軍總部還多次召開小型運動會,比賽項目有球類、田徑和軍事體育項目等。其他各抗日根據地的八路軍部隊也開展瞭體育活動,例如冀中軍區在1941 年“五一”和“五四”就開過運動會;戰士們曾化裝穿過封鎖線,到敵占區天津去買回籃球和關於比賽規則等體育書籍;並派出一個籃球隊,穿過封鎖線,到晉察冀軍區去參加慶祝“七一”的籃球比賽。

圖10 八路軍總司令朱德同戰士一起打排球

  在八路軍中120師的體育活動享有盛名。師長賀龍、政委關向應很重視體育。從1940年1月起,師部配備專職體育幹部;同年7月,在師部教育科下設體育股,要求縱隊、旅、團各級司令部設體育參謀。1941年“八一”運動會後,賀龍師長還親自召開全師體育工作會議,佈置檢查體育工作。1942年1月在師部和“抗大”七分校創辦瞭“體育訓練隊”,培養瞭一批體育幹部。當時,在120 師較廣泛地開展瞭球類、田徑、體操、舉石擔、舉石鎖等活動。此外,軍事體育項目開展得也很普遍,投彈、射擊、刺殺、超越障礙和器械體操被稱為“練兵五大技術”,不但進行廣泛訓練,而且列為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120師特別盛行籃球運動。該師每個營都有1個籃球隊。1938年初,由司、政機關和師直屬隊幹部、戰士組成的120師戰鬥籃球隊(筒稱“戰鬥隊”)是抗日根據地最強的籃球勁旅。該隊兩次戰勝陜甘寧邊區的冠軍──東幹隊,因而譽滿全國各抗日根據地。“戰鬥隊”最初有隊員30多人,在頻繁的戰鬥中堅持訓練,不但打籃球,還廣泛開展排球、遊泳、田徑、騎馬和各種軍體項目,成為部隊開展體育運動的骨幹。

  抗戰期間,戰鬥在華中各地的新四軍也開展瞭體育運動。如1939年,新四軍挺進縱隊進入蘇北江都大橋地區,在日、偽軍和國民黨反動軍隊的包圍下,仍利用休整間隙開辟運動場地,自制運動器材,開展瞭刺殺、投彈、跑步、跳遠、跳高、單杠、木馬和籃球等活動。1940年春,該縱隊還舉行瞭一次運動大會。1942年元旦,新四軍軍部、師部、7旅旅部、8旅旅部等籃球隊同前來慰問的八路軍115師慰問團籃球隊在軍部駐地舉行瞭新年籃球友誼賽。

  抗戰勝利後,八路軍、新四軍發展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在1946~1949年的解放戰爭時期,各解放區和人民解放軍各野戰部隊、地方部隊,在戰爭頻繁的空隙,仍然結合練兵開展瞭各種體育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