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早的競叫橋牌和目前流行的定約橋牌,均從早期的“凱旋”和“惠斯特”牌戲演變而來。這種牌戲的玩法是由4名牌手分成兩對,使用普通的撲克。牌共52張,分黑桃、紅心、方塊、草花4種花色,每種花色的牌的大小按A、K、Q、J、10、9、8、7、6、5、4、3、2的順序。玩時,由發牌人將牌面向下按順時針方向發牌,每個牌手得13張。每人出1次牌,共4張牌為1墩。打牌的直接目的是贏得牌墩。在出牌前先確定一種花色為將牌或無將,將牌高於其他花色。出牌時每人均應按照首先出牌人所出出的花色跟牌,出最大一張牌的牌手贏得這一墩。如沒有這種花色的牌可跟,則可用將牌將吃,或用其他花色的牌作為輸張代跟。

  發展概況 16世紀時,英國流行一種稱為“凱旋”(triumph) 的撲克牌戲,這是橋牌的前身。這種牌戲逐步演變成為翻開第52張牌為主牌花色的“惠斯特”(whist) 牌戲。以後,又發展為由發牌人看牌後選定主牌花色並可以將這種權利讓給同伴的辦法,即在19世紀80年代起開始流行的“惠斯特”橋牌。為瞭提高這種牌戲的難度和比賽的興趣,還增加瞭“加倍”和“再加倍”的規定。1904年競叫橋牌(auction bridge)問世,從此每一牌手均能競相叫牌,以確定主牌花色。1925~1926年,美國人H.S.范德比爾特在競叫橋牌基礎上創造瞭定約橋牌(contract bridge),增加瞭局況(vulnerability)和滿貫獎分。

  公認的第1次世界橋牌錦標賽,於1950年在百慕大舉行。冠軍的獎品為百慕大杯,以後即沿為世界錦標賽,也稱百慕大杯賽。歷年冠軍隊為美國(1950,1951,1953,1954,1970,1971,1976,1977,1979);英國(1955);法國(1956);意大利 (1957,1958,1959,1961,1962,1963,1965,1966,1967,1969,1973,1975)。在各地區有分區賽,如北美、中美、南美、大洋洲、歐洲、遠東、中東等。分區賽冠軍參加百慕大杯賽,上屆百慕大杯賽冠軍則直接參加。1960年以後,國際橋牌聯合會開始舉辦橋牌奧林匹克賽,歷屆冠軍是:1960年為法國(公開賽)、埃及(女子賽);1964年為意大利(公開賽)、英國(女子賽);1968年為意大利(公開賽)、瑞典(女子賽);1972年為意大利(公開賽和女子賽);1976年為巴西(公開賽)、意大利(女子賽);1980年為比利時(公開賽)、美國(女子賽)。

  世界女子橋牌團體賽,1974年第1次在意大利威尼斯舉行,獲冠軍者得威尼斯杯。美國獲前3屆冠軍,英國獲第4屆冠軍。

  為瞭鼓勵優秀橋牌手,各國(地區)分別規定不同等級的大師稱號。凡橋牌手在某級比賽中獲得優勝即給予一定的大師分,當大師分積累到一定數量時即授予某級橋牌大師的稱號。

  1949年前中國隻在上海、天津、北京、廣州等大城市的知識階層中的少數人參加橋牌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50~60年代初期,定約橋牌活動曾有所發展,近年來發展很快。1978年冬北京市舉行第1次橋牌邀請賽,參加牌手38人。1979年北京市橋牌公開賽,參加者179 隊,牌手超過1000人,1981年北京市橋牌公開賽,參加者460隊,牌手2000人以上。上海市這幾年每年舉行多次比賽,每次參加的牌手均達數百人。全國開展橋牌活動的已有北京、上海、廣州、杭州、武漢、南京、福州等大中城市。1980年和1981年都舉行瞭全國幾大城市(省)的橋牌邀請賽。從1978年開始,中國橋牌隊與國外的橋牌隊漸有交往。1980年6月,上海和北京的橋牌隊應邀參加瞭香港國際橋牌邀請賽;1981年3月中國在上海市舉辦瞭有世界14個地區20個隊參加的上海國際橋牌邀請賽。

上海國際橋牌邀請賽

  定約橋牌打法 定約橋牌打法分盤局賽(rubber bridge) 和復式賽(duplicate bridge)兩大類。盤局賽如屬比賽性質,則雙方固定同伴,用抽簽或抽牌方式確定“北傢”(首先發牌人),打完1盤後雙方交換方位。如不屬比賽,可由4人各抽1張牌,抽到較大兩張牌的2人為一方,另外2人為一方,每打完1盤可重新抽牌定位。亦可坐北的牌手不動,其他3人按順時針方向各移動1個坐位。

  “北”為首先發牌人,以後按順時針方向輪轉。每人發得13張牌後開始叫牌,發牌人先按手中牌的實力叫牌,以後按順時針方向輪流叫牌,直至對其中一個人叫的數目及花色,其他3人均不蓋叫時,叫牌即告結束。叫牌內容包括數目和花色,數目分為1、2、3、4、5、6 、7七個等級,叫牌的數目加基數(6)即代表定約方擬得的墩數。如叫成“1”的定約,叫牌方隻要取得1+(基數)6=7墩牌,即為完成定約,“2”即為2+6=8墩,“6”即為6+6=12墩牌稱為小滿貫,“7”即為7+6=13墩牌稱為大滿貫。

  花色中以無將等級最高,以下順次為黑桃、紅心、方塊、草花。叫牌時下一牌手蓋叫前一牌手的叫牌,如數目相同,則必須在花色等級上高過前一牌手。如1無將可蓋叫1黑桃。如花色低於前一叫牌則必須增加數目,如2草花蓋叫1無將,2方塊蓋叫1紅心等。牌手輪到自己叫牌時,也可表示“不叫”或叫“加倍”。加倍即最後結算雙方得分時將所得墩分乘2計算,如為“再加倍”則乘4計算。

  叫牌結束後。第1個出牌人是定約人的左下手,稱為首攻。定約人的同伴在其上手首攻後,即將牌全部攤在牌桌上,稱為“明手”,並按定約人的決定跟牌或出牌,然後輪流打牌。4人出齊即為1墩,由出最大牌或將吃的牌手,取得贏墩,並由此牌手出下一張牌。13張牌出完之後計算雙方所得墩數。完成定約即由定約方得分,未完成定約則由防守方(即首攻的一方)得分。

  每一副牌打完後按實際完成情況記錄一方得分,並開始重新發牌、繼續比賽下一副。任何一方先得一局即為有局方。盤局賽墩分滿100分即為1局。

  復式賽與盤局賽打法相同,但每副牌有固定的局況,記分法略異,牌手坐位的確定與盤局賽不同。隊式賽分為開室與閉室,由主裁判事先確定每輪比賽的主、客隊。主隊在開室坐北—南,閉室坐東—西;客隊相反。而牌手的相應位置,由客隊先定,主隊後定。比賽時主隊4名牌手坐位不動,客隊開、閉室的牌手每半場交換一次坐位;同時主、客隊均可更換輪換牌手。雙人賽、個人賽的第1輪坐位由主裁判安排(亦即抽簽或部分抽簽),第2輪以後即按規定輪轉辦法移動。各種復式賽每一副牌打成後,即裝入牌套轉到其他牌桌,再打1次或多次。

  定約橋牌的記分 定約橋牌記分的基礎為基本分。盤局賽即以整個比賽雙方所得基本分的總和決定勝負。復式賽以每副牌的基本分折成國際比賽分(international match point) ,或勝利分(victorypoint),或比賽分(matchpoint),或牌分 (board-a-match)計算勝負。

  基本分 ①墩分 定約方完成定約,得分如下: a.花色定約 未加倍 加倍 再加倍

  低級花色◇

  或冾每1墩 20 40 80

  高級花色冿

  或嘖每1墩30 60 120 b.無將定約 未加倍 加倍 再加倍

  第 1 墩 40 80 160

  從第2墩起每

  1 墩 30 60 120 ②獎分 定約方完成或超額完成定約,得分如下: a.盤局賽

  盤局獎分:

  以2∶0贏得1盤 700分

  以2∶1贏得1盤 500分

  大牌獎分:(大牌指A、K、Q、J、10)

  4 張將牌的大牌在一手 100分

  5 張將牌的大牌在一手 150分

  無將定約4張A在一手 150分

  滿貫獎分:

  定約方完成小滿貫

  無局方 500 分

  有局方 750 分

  定約方完成大滿貫

  無局方 1000分

  有局方 1500分

  定約方完成任何加倍或再加倍定約時,除墩分加倍再加倍以外,另加50分。

  定約方超額完成定約,每超過1墩得分如下:

  無局方。未加倍,即得墩分;加倍,每墩100分;再加倍,每墩200分。

  有局方。未加倍,即得墩分;加倍,每墩200分;再加倍,每墩400分。

  盤局賽中途結束比賽,已得1局的一方另加300分,有未成局的墩分另加50分(如雙方各有未成局,墩分均不另加)。

  b.復式賽 大牌獎分不計,每一副牌一結算,每副牌的局況均有規定;無局方成局獎300分,有局方成局獎500分,未成局完成定約獎50分,其餘同盤局賽。

  ③罰分 定約方完不成定約,由對方得分。罰分如下:

橋牌

  盤局賽的記分法分為線上與線下。線下隻記完成定約的墩分,可以累計,墩分1次或累計滿100分以上即為成局,從下一副牌起即為有局方,並將對方未成局的墩分切斷,不得再行累計。線上記獎分,一方未完成定約的罰分記入對方。

  復式賽每1副牌結算1次基本分,將所得墩分、獎分或對方未完成定約的罰分合並計算,與同一副牌另一牌桌的得分進行比較,並求得這一副牌某一方凈勝的基本分,再進行相應的折算。

  國際比賽分(簡寫IMP)  除雙人賽、個人賽以外,一般復式比賽,每副牌雙方所得基本分的差數按下表折成國際比賽分。 每 副 牌   折IMP   每 副 牌   折IMP 基本分差         基本分差  0-10     0   750-890    13  20-40     1   900-1090    14  50-80     2   1100-1290    15  90-120    3   1300-1490    16  130-160    4   1500-1740    17  170-210    5   1750-1990    18  220-260    6   2000-2240    19  270-310    7   2250-2490    20  320-360    8   2500-2990    21  370-420    9   3000-3490    22  430-490    10  3500-3990    23  500-590    11  4000以上    24  600-740    12

  隊式移位賽(team of four movement) 每輪隻賽一組牌(2、3或4副牌),以每副牌的基本分差所折成的國際比賽分的總和決定勝負(亦可再折成勝利分或用比賽分之和定勝負)。

  大型隊式賽(larger teams of pairs)  記分辦法以比賽分為主。如隻有兩隊進行比賽時,可折算到國際比賽分以定勝負。

  勝利分(簡寫VP) 在隊式比賽中如每輪比賽多副牌時,每副牌的基本分差先折成國際比賽分,該輪結束後再將對賽兩個隊所得的國際比賽分各自累計,再相減求得國際比賽分的差數,這個差數再折成勝利分。全部比賽結束後,累計各隊所得勝利分決定勝負。

  勝利分尚無統一規定,各級比賽根據每輪比賽牌副的多少,可以套用或自行規定勝利分的折算標準。當前通行的有以下幾種。

  ①百慕大杯賽所采用的折算標準如下:

       VP          VP IMP差 勝方∶負方 IMP差  勝方∶負方  0-2    10∶10   45-50   18∶2  3-8    11∶9    51-57   19∶1  9-14   12∶8    58-64   20∶0  15-20   13∶7    65-74   20∶-1  21-26   14∶6    75-84   20∶-2  27-32   15∶5    85-94   20∶-3  33-38   16∶4    95-104  20∶-4  39-44   17∶3    105以上  20∶-5

  ②遠東大區賽采用以下計算辦法:

        勝方 IMP

  勝方VP=6×───── -2,

        負方 IMP

  計算到兩位小數,超出8,以8計算。

  負方VP=8-勝方VP,最大差為8∶0。

  ③橋牌奧林匹克隊式賽采用不同的折算標準,最後決賽時以國際比賽分定勝負。

  ④瑞士式移位賽(Swiss movement) 每輪2隊復式賽3副到12副牌,基本分折成國際比賽分同前,再折成勝利分時采用另一種標準,各國采用的標準不同。

  比賽分(簡寫MP) 在雙人賽、個人賽以及無法構成復式賽的大型隊式賽均采用比賽分。其記分辦法是在相同位置的各對牌手先後均打過同一副牌後,比較各對牌手所得的基本分,得分最少的一對為0分,次少的得1 分,依此類推。得分最多的一對牌手應得比賽分為牌手對數減1。全部比賽結束後,累計各對(個人、隊)所得比賽分定勝負。

  牌分 打一組牌的復式賽,除可用比賽分記分以外亦可采用牌分,即每一副復式牌賽後將雙方基本分進行比較,勝方得1分,負方得0分,雙方和局各得1/2分。

  定約橋牌競賽方法 定約橋牌競賽有盤局賽、復式的隊式賽、大型隊式賽、雙人賽和單人賽等。

  盤局賽 任何一方先勝兩局(2∶0或2∶1)為一盤。比賽盤數應事先確定。正式比賽不采用盤局賽。

  復式的隊式賽 每隊4名牌手分在兩張牌桌與對方比賽,一隊的兩名牌手在一桌坐北—南,另兩名牌手在另一桌坐東—西,對方則相反。同一副牌要在兩張牌桌上各賽1次,使比賽雙方機會均等。每一副牌比賽後,計算兩桌的比賽結果,把一方的凈勝基本分進行不同的折算。全部比賽結束後再進行累計(詳記分),如有2隊或2隊以上得分相等,由主辦單位在賽前決定區分名次的辦法。

  復式的隊式賽每一副牌的局況固定如下:

>橋牌復式的隊式賽

  復式的隊式賽通常有3類賽法:①單循環、雙循環、單淘汰、雙淘汰、先淘汰後循環或分階段比賽。每兩隊應比賽多副牌。這類比賽均采用基本分折成國際比賽分再折成勝利分定勝負。②隊式移位賽。每隊4人,兩名牌手坐北—南,另兩名坐東—西。每輪比賽1組牌(2、3 或4副牌),第2輪及以後各輪各桌北南方不動,東西方的牌手按規定方向移動,各組牌亦移動。每隊與對方各隊均完成1組牌的復式賽,將每副牌的基本分折成國際比賽分,最後累記各隊的國際比賽分定勝負。亦可將基本分換算成牌分,累計牌分定勝負。亦可折成勝利分,累計勝利分定勝負。這類比賽中途不能休息,應在1節內賽完。③瑞士式移位法(Swiss movement)。每輪每兩個隊進行復式賽。比賽結束後折算各隊得分(基本分折成國際比賽分,每輪結束後,再折成瑞士式移位法的勝利分)。在下一輪中由得分相等或相近的兩個隊進行比賽,以後逐輪類推。8個隊賽3輪,16個隊賽4輪……,32個隊賽5輪,最多以128個隊賽7輪為限,超出128個隊分成兩個組。賽完產生冠軍。在第1輪比賽中,主裁判應將強隊分開。

  大型隊式賽 每隊可有3對以上牌手參加比賽,有兩種賽法,均需在1節內完成比賽,中途不能休息。①隻有兩個隊時,兩隊各出3對以上牌手參加比賽,每輪各賽1組牌,賽完後兩隊在各組牌中仍完成復式賽,每副牌的基本分折成國際比賽分,最後累計雙方得分定勝負。亦可用基本分換算成牌分,最後累計雙方牌分以定勝負。②如有3個以上的隊時,每隊各出3對以上牌手參加比賽,因限於時間無法全部完成復式賽,采用各隊每對牌手記比賽分的辦法,比賽結束後累記各隊各對牌手的比賽分判定名次。

  雙人賽  每兩名牌手組成1對,常用的有3種賽法。①單冠軍賽(howell movement)即隻產生1對冠軍,原則上各對之間均進行比賽,但對數太多時,用3/4單冠軍賽(有一部分牌手互相不遇),每輪兩對之間隻賽1組牌2副、3副或4副。②雙冠軍賽(mitchell movement)產生南北坐、東西坐冠軍各1對。在安排這種比賽時應按各對實力,編入南北組或東西組內,使兩組平均實力接近。③交織賽 (interwoven movement)即將雙冠軍賽與單冠軍賽兩法交織使用。比賽可分兩節進行,可容納較多牌手。第1節采用雙冠軍移位法,第2節采用單冠軍移位法最後產生1對冠軍。

  單人賽 以個人為單位,每輪與不同個人結成同伴與其他臨時結對的牌手進行比賽。最後產生1名牌手為冠軍。

  雙人賽及單人賽1輪比賽後,牌手及各組牌均按規定辦法輪流移位,直至結束。記分均采用比賽分。除交織賽可分2節進行以外,其餘一般在1節內結束比賽,不能休息。

  定約橋牌的叫牌體系 同伴間各自根據手中牌力,用叫牌方法互通訊息,叫到最恰當的花色數目時定約。由於對方也可以用叫牌進行幹擾或爭叫,所以叫牌技術在橋牌比賽中占首要地位。

  叫牌體系有兩大類:自然叫牌法和人為叫牌法。前者創始人為美國的E.卡伯特森和C.H.戈倫,後者首先使用的是奧地利隊。各種具體的叫牌方法分別屬於上述兩大類,或者兩類交叉。

  世界上曾經通用的叫牌法有:標準美制、愛柯兒制、維也納制、羅馬—梅花制、大梅花制、藍梅花制(其前身是尼埃佈立頓制)、精確制、大方塊制、戈倫制。現在的叫牌體系基本上都以戈倫的計點法為依據,即:A=4點,K=3點,Q=2點,J=1點。兩個牌手的合計實力如有26點,一般可在高套成局;如有29點,一般可在低套成局;33點,一般可作成小滿貫;37點,一般可作成大滿貫。

  開叫時除計算大牌點外可加短牌點,即缺門加3點,單張加2點,雙張加1點。應叫時除大牌點外增加短牌點:缺門加5點,單張加3點,雙張加1點(無將不加)。

  各種叫牌制度叫牌方法變化甚大,自然叫牌法簡要如下:

  開叫1花色要求有13點,14點必須開叫;第1傢、第2 傢不叫,第3傢可在11點左右開叫。開叫2花色要求有25點(有好的5張套)、23點(有好的6張套)、21點(有好的7張套)。2花色開叫為逼叫,叫牌人同伴無論牌點多少都必須應叫,直到成局。開叫1無將16~18點,2無將22~24點,3無將25~27點,均要求平均牌型。

  應叫的要求(加短牌點,無將不加):應1花色的開叫,6~10點應1無將;13~15點2無將;16~18點3無將。加同伴花色到2階7~10點;加到3階13~16點。跳叫花色在1階6點;2階10點。應1無將至2無將8~9點;3無將10~14點;4無將15~16點。應2草花8點以上至少有一門高套,應其他花色少於8點和5張套。應4黑桃或紅心有長套(6~7張)少於10點;應3花色有好套大於10點。

  橋牌規則 最早的定約橋牌規則是1927年由美國紐約的尼克博克惠斯特俱樂部制定的。由國際橋牌聯合會規則委員會主持審定的復式定約橋牌規則,已於1975年7 月30日施行,目前國際比賽中都采用這一通用規則。其主要精神如下。

  關於約定 1 對同伴之間所采用的約定,包括叫牌法、出牌習慣和訊號,均應全部公開,不允許有任何秘密約定。當1名牌手使用非標準或非通用的約定時,其同伴必須做出訊號,提請對方註意。對於對方牌手的叫牌或出牌如要提出詢問時,隻能輪到自己叫牌或出牌時向對方的同伴提出。任何一方未被詢問時不得主動解釋。當一方在對方詢問時,未能作出正確回答,其同伴不能插入糾正。

  關於數牌、出牌和翻牌 發牌時如有牌張顯露,應重新發牌。每次打牌前,應先數清手中的牌張是否13張;打牌完畢收入牌套時也應核對是否13張。明確北傢對牌套的方向、副數、取牌、放牌等負有保持正確的責任。出牌過程中,出過的牌應依次排列整齊,放在面前,己方的贏墩直放,輸墩橫放。除裁判員要求外,對於已經出過的牌不得再翻出重看。牌手應有良好作風,在叫牌和出牌過程中,不要作出無理的評論,不要故作遲疑或延長打牌時間,不要過早抽牌。對任何叫牌或出牌都不能顯示出自己贊成或不贊成的意思。牌手不得隨意離開桌位。

  關於錯誤叫牌 由於自己在錯誤信息的基礎上,例如看錯或聽錯同伴或對方的叫牌,或由於聽到他人評論等等而造成的錯誤叫牌,不論錯誤如何明顯,均不得要求取消或更改。

  關於不足叫牌 “不足叫牌”指所叫定約未能蓋過以前叫過的定約,例如1黑桃蓋叫1無將為不足叫牌。其處理如下:①補足花色到最低的合法水平(如上例1黑桃改為2黑桃),不處罰;②改叫其他花色或不叫或加倍再加倍,均判罰。

  關於暴露牌張 雙方在叫牌過程中暴露牌張,或防守方在打牌過程中暴露牌張,不論有意或無意,均判為罰張。罰張應攤明在本人面前,並應在第1合法機會(包括領出、跟牌、墊牌或將吃)時打出,如果有兩個以上罰張,定約者可作選擇,其餘仍留作罰張攤在桌上。在防守方首攻時,如其同伴有罰張,定約者可以:①要求出罰張花色;②禁止出罰張花色;③不作選擇,首攻者可出任一花色,罰張仍保留在桌上。

  關於花色誤出(藏牌) 在跟牌時未跟出同類花色而出其他花色,在領出時未按判罰出規定的花色而誤出其他花色均屬花色誤出。花色誤出除誤出的一墩歸非犯規方外,犯規方以後的贏墩中還要交出一墩給非犯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