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哲學傢。出身於貴族奴隸主傢庭,早年受過良好的教育,曾參加伊斯特摩斯運動會(古希臘四大競技會之一)的角力比賽,並獲得優勝。

  柏拉圖中年開始從事教育研究活動。在他的奴隸主教育學體系中,體育占占有重要的地位。他主張:7~12歲的兒童入國立學校學習讀書、寫字、計算、音樂和唱歌;12~17歲進體操學校學習遊戲、舞蹈、角力、擲鐵餅、投槍、賽跑、射箭、騎馬和野營;17~20歲的青少年也要繼續從事體育訓練。

  柏拉圖對婦女體育也很重視。他認為:“做女孩的應該練習各種跳舞和角力;結婚以後,便要參加戰鬥演習、行營佈陣和使用武器……因為一旦當所有的軍隊出動去打敵人的時候,她們就能保衛兒童和城市”(《柏拉圖論教育》)。

  在柏拉圖的論述中,幾乎涉及到當時體育的各個方面。他認為,體育應包括教育手段和健康術。他對當時雅典出現的競技主義和競技職業化傾向曾給予猛烈的抨擊,同時也批評市民輕視體育的思想和態度。他主張心身和諧發展,強調“用體育鍛煉身體,用音樂陶冶心靈”。柏拉圖豐富的體育思想對後世體育的發展有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