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工作人員自願結成的全國性或地方性的專業群眾團體。其名稱各國有所不同,或稱檔案協會、檔案學會、檔案研究會、檔案工作者聯合會等。基本宗旨:①加強檔案工作者之間的合作,共同進行業務交流和學術研究。②宣傳普及檔案工作和檔案學基本知識,培訓檔案專業人員,增進社會各界對檔案工作的瞭解和支援。③向檔案行政管理機關和檔案館提供諮詢建議;④協助檔案部門搜集散存在社會上的檔案。⑤組織會員聯誼活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⑥開展國際檔案學術交流。⑦接受檔案行政管理機關託付的檔案案業務和科研任務。協會通常由會員代表大會及其選舉產生的理事會、常務理事會進行領導,按照共同制定的會章開展活動。會員分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和外國通訊會員,有不同的入會條件、權利和義務,亦有退會自由。資金來源主要為會員交納的會費及出版刊物的收入,也有的協會得到政府資助或私人贊助。

  世界上成立最早的是荷蘭檔案工作者協會 (1891),其後成立的有法國檔案工作者協會(1904)、丹麥檔案協會(1917)、英國檔案協會(1932)、美國檔案工作者協會(1936)、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檔案工作者協會(1946)、芬蘭檔案協會(1947)、意大利全國檔案工作者協會(1949)、南斯拉夫檔案工作者聯合會(1951)、蘇聯檔案工作者協會(1990)等等。據1990年統計,已有70多個國傢和地區成立瞭這種組織,有些國傢的檔案工作者與圖書館、文書或考古工作者聯合成立協會,如比利時檔案工作者和圖書館員協會(1907),西班牙檔案、圖書館和考古工作者協會(1949),突尼斯文書、圖書館和檔案工作者協會(1965)等。中國於1981年成立瞭中國檔案學會,隨後一些中央專業系統和各省、市也相繼成立瞭檔案學會,至1990年底已有39個,還有一些地區、市和縣也成立瞭檔案學會。1976年 9月國際檔案理事會成立瞭檔案工作者協會專業處,旨在促進各國協會間的合作,匯集和交流它們的活動情況和經驗,實施國際間檔案業務和學術交流活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