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世界國傢為改變國際新聞報導和傳播中的不均衡和不公正狀況而要求建立的新的世界性新聞格局。

  問題的提起 1948年3~4月,在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新聞自由會議通過瞭“國際新聞自由公約草案”。其中包括美國提出的“國際新聞採訪及傳遞公約”,法國提出的“國際新聞錯誤更正權公約”,英國提出的“新聞自由公約”。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100多個遭受殖民民統治的國傢先後獲得獨立,成為國際政治舞臺上一支舉足輕重的力量。但是,它們在世界新聞體系中的地位,如同他們在世界經濟體系中的地位一樣,與之遠遠不相適應。到20 世紀60年代中期,這一問題開始在國際上引起重視。1968年在南斯拉夫的盧佈爾雅那召開的“大眾傳播媒介和國際瞭解”討論會上,一些專傢學者提出瞭發達國傢和發展中國傢間存在著新聞和信息傳播不均衡和不平等的問題,會議討論瞭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狀況的必要性。1969年,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就衛星直接廣播問題展開辯論。美國主張自由廣播,一些國傢反對,最後建議用衛星直接廣播必須取得接受國政府的事前同意。

  發展中國傢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中的意見 從1970年起,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歷屆大會和一些國際組織召開的國際會議上,以上問題成瞭引起爭論的重要議題。許多第三世界國傢指責西方四大通訊社的國際報道忽視第三世界國傢,對這些國傢抱有偏見和不負責任。美國等少數西方國傢則強調新聞媒介有在任何地方自由搜集、傳遞和發表新聞的權利。在1970年教科文組織第16屆大會上,幾個發展中國傢明確提出瞭傳播媒介分佈不平等的問題,要求組織更加合適和更加均衡的國際新聞交換系統。1972年教科文組織第17屆大會通過的一般性辯論決議草案指出:“新聞工具如被濫用,也可成為控制世界輿論的工具或成為道德、文化污染的根源。此外,如果通訊的傳播被少數國傢壟斷,通訊的國際流通常常是單方向的,這就可能導致對其他國傢的文化價值的嚴重損害。”這兩次大會先後決議,反對將大眾傳播媒介用於宣傳戰爭、種族主義和種族隔離,要求就這方面提出一項基本原則宣言。在後來的討論中,發展中國傢的代表要求擺脫具有壟斷性質的為私人利益效勞的外國大媒介機構的影響,譴責某些國傢的傳播媒介不能理解和報道其他國傢和民族關心的事情和願望,認為各國有權采取措施保護自己,以對付不負責任的報道。

  “世界新聞新秩序”的提出和麥克佈賴德報告 1973年,第4次不結盟國傢首腦會議指出,絕大多數國傢已淪於少數幾個中心播發的消息情報的消極接受者的境地。1976年,不結盟國傢舉行傳播問題討論會,首次提出建立“世界新聞新秩序”。同年,教科文組織第19屆大會設立瞭世界傳播問題研究委員會,由愛爾蘭人S.麥克佈賴德任主席。該委員會於1979年提出題為《多種聲音,一個世界》的報告,認為在傳播問題上各國根據不同的傳統、社會經濟和文化生活的格局以及需要和可能,采取不同的解決辦法,十分重要;把預先設想好的模式拿到所有地方普遍應用是行不通的;應當高度重視消除傳播及其他各種機構中、特別在消息情報流通中存在的不均衡和懸殊狀態,各國應根據自己的情況、需要和傳統來發展自己的傳播格局,從而加強統一、獨立和自力更生。

  聯合國大會的有關決議 1978年教科文組織第20屆大會通過瞭《大眾傳播媒介致力於加強和平和國際瞭解,促進人權和反對種族主義、種族隔離和戰爭煽動的基本原則宣言》。同年,第33屆聯合國大會根據上述宣言通過33/115號決議,指出需要”在新聞自由流通及更廣泛更均衡地傳播新聞的基礎上,為加強和平和國際瞭解而建立新的更公正和更有效的世界新聞和傳播新秩序”,並決定成立”聯合國新聞政策和活動審查委員會”。1979年第34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的34/182號決議將該委員會改稱為“新聞委員會”,規定其職責為審查聯合國的新聞政策和活動及促進上述目標的實現。1984年中國被委任為該委員會新的成員國。

  《塔盧瓦爾宣言》 1981年5月,以發達國傢為主的20 多個國傢的代表在法國塔盧瓦爾舉行會議,通過《塔盧瓦爾宣言》。重申“新聞自由”的重要性,嚴厲抨擊麥克佈賴德報告有默認甚至鼓動政府從事新聞檢查的傾向。會後美國眾議院通過決議,要求教科文組織停止為世界新聞新秩序起草標準,否則美國將停止承擔為教科文組織提供經費的義務。1984年美國宣佈退出教科文組織。在此之後,發達國傢又提出“交流權”問題,認為不受限制地傳播新聞是人權的內容之一。這種觀點遭到發展中國傢的反對。1985年,教科文組織第23屆大會繼續就“交流權”問題進行辯論。

  建立世界新聞新秩序問題,同建立世界經濟新秩序問題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一個符合世界各國利益的世界新聞新秩序的建立,還須經過長期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