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指在中國甘肅敦煌莫高窟藏經洞(今敦煌研究院編為第17號窟)內發現的大批寫經、文件、幡畫等。又稱敦煌文書。據王圓籙薦疏《催募經款草丹》,系清光緒二十六年五月二十六日(1900年6月22日)由其發現。無精密統計,一般估計在四五萬件左右。狹義的敦煌遺書指書卷部分,其中寫本居多,間有唐、五代、北宋木刻本。漢文書卷最多,當在4萬卷以上。西域通行的各種文字書卷也有不少。藏文文書數量龐大,未有正式明確統計。這批材料的寫印時間約在西元3~10世紀。

  20世紀初,經英、法、日、俄等國文化竊賊盜劫,流失海外者甚多,其中絕大部分分藏於英國倫敦博物院圖書館、法國巴黎國立圖書館、蘇聯科學院亞洲人民研究所列寧格勒分所。在國內,漢文卷子主要收藏於北京圖書館,編有館藏目錄《敦煌劫餘錄》及其補編;藏文卷子主要收藏於甘肅省圖書館與敦煌縣文化館。英、法、日、蘇等國和中國學者分別編有目錄多種。按性質分,大致可歸為館藏目錄與帶研究性的專科目錄兩類;按著錄的卷子語種分,主要有漢文、藏文兩類。王重民主編的《敦煌遺書總目索引》,黃永武編的《敦煌遺書最新目錄》,是較完備的兩部漢文遺書總目。

  敦煌遺書的發現,是中國和世界近代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由此產生瞭“敦煌學”。敦煌遺書研究是敦煌學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