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載中國明代史事的紀傳體史書。明末清初史學傢查繼佐撰。查氏字伊璜,一字敬修,號興齋,人稱東山先生或樸園先生。浙江海寧人。明末舉人。明亡後更名省,又隱姓名為左尹非人,堅持反清立場,謂必明室再興之後,始恢復原姓名。曾參加南潯莊廷鮹纂修明史,到清康熙十一年(1672)易稿數十次,畢一生之力成書。原名《明書》,後因遭莊氏史獄(見文字獄)牽連,以“獲罪惟錄書”而署書名,故名《罪惟錄》。原書分帝紀22卷,志32卷,列傳36卷,次序紛亂,後由張宗祥、薑佐禹等人整理,分別部居,編次前後,寫成目錄,定為102卷。與《明史》相比,該書多南明諸帝紀;志的部分也較細,設有《土田志》、《貢賦志》、《屯田志》等;傳的部分為以事立傳,不以人立傳,與傳統寫法不同。另外還列有臺灣專目。該書所記,始於洪武迄於南明弘光、隆武、永歷、魯王以海、韓王本鉉各代,記農民起義之事尤較他書為詳。是研究明代,包括南明歷史的比較有系統的資料。

  該書寫成後,即復壁深藏,秘不示人,冀以免禍。原稿塗抹殆遍,不可卒讀。辛亥革命後始見於世,藏於吳興劉氏嘉業堂。1936年,商務印書館據該藏本影印出版,收於《四部叢刊》三編中。1986年,浙江古籍出版社補校標點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