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摔跤比賽的一種形式。這種摔跤形式於18世紀末19世紀初在歐美各國興起,最後在英國定型。從1904年的第3屆奧林匹克運動會(聖路易士)開始,被列為奧運會比賽專案。1950年國際業餘摔跤聯合會決定舉行世界希臘羅馬式摔跤和自由式摔跤冠軍賽或錦標賽。

  自由式摔跤與希臘羅馬式摔跤近似,從站立開始,可用手臂握抱對方頭頸、軀幹、上下肢,還可用腿使絆的方法,將對方摔倒直至雙肩著地。站立摔時,抱住對方一腿或兩腿,把對方摔倒是現代自由式式摔跤的主要技術。握抱對方的頭頸、軀幹或四肢後,用腿腳勾絆對方腿腳的摔法很多,如握臂抱腿裡勾。還有在跪撐中手腳並用的騎纏,是應用最多的、威脅性最大的進攻方法。

  自由式摔跤比賽按年齡分組、按體重分級:兒童組(14~15歲),少年組(16~17歲),青年組(18~20歲),成年組(20歲及20歲以上)。級別:兒童、少年組分別為10個,青年組9個,成年組7個。比賽時間:兒童、少年組為每場2局,每局2分鐘,2局之間休息30秒;青年、成年組為每場2局,每局3分鐘,2局之間休息30秒。

  比賽在一塊12米×12米的墊子上進行,如果需要將墊子放置在臺子上時,臺子的高度不得超過1.1米,禁止使用柱子和繩子。每場比賽的執行裁判組由3人組成,他們分別是:執行裁判長、場上裁判員和側面裁判員。

自由式摔跤比賽場面

  運動員身穿國際摔聯規定式樣的紅色或藍色連體摔跤服上場,摔跤鞋必須緊固踝關節,禁止有鞋跟、鞋釘、鞋扣及金屬材料,摔跤鞋不應有鞋帶(有鞋帶的應覆裹,比賽中不允許出現鞋帶松散現象)。比賽時,不允許擊打對方或使用反關節,不允許用手、肘、膝、頭撞擊或用腳蹬踹對方,也不允許抓衣服、揪頭發、按壓對方眉口之間的面部或咽喉。比賽過程中如果一方運動員將對手的兩個肩胛骨同時固定在墊子上,並有明顯停頓(1秒鐘),執行裁判組中至少有2名裁判員經觀察確認,比賽終止宣判雙肩著地,施技者勝利;出現一方運動員所獲得的技術分與對手所獲得的技術分相差10分的情況,比賽終止宣判技術優勢者勝利;在規定的比賽時間結束時,未出現10分差距,比賽過程中得到的分數多者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