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預防自殺的各種措施。包括及早識別潛在的自殺者,對其危險程度進行評估,處理有自殺念頭的求助者,儘快終止他們的自殺觀念和自殺行為,進行有關自殺人群的思維和行為特徵知識的宣傳教育。

  有些研究者總結瞭評價自殺危險的潛在因素,認為一個人無論何時隻要具備下列4~5項危險因素,便可認為這個人正處於自殺的高危時期。①有自殺傢族史。②有自殺未遂史。③已形成自殺計畫。④最近經歷瞭心愛的人去世、離婚或分居事件。⑤傢庭因遭受損失、個人受虐待待或暴力而失去穩定。⑥陷入特別的創傷損失而難以自拔。⑦精神病患者。⑧有藥物和酒精濫用史。⑨最近有軀體和心理創傷。⑩有失敗的醫療史。⑪獨居並與他人失去聯系。⑫有抑鬱癥,或處於抑鬱癥的恢復期,或最近因抑鬱癥而住院。⑬分配個人財產或安排後事。⑭行為習慣或情緒有特殊的改變。⑮有嚴重的絕望或無助感。⑯陷於以前經歷過的軀體、心理或性虐待的情結中不能自拔。⑰憤怒、孤獨、內疚、敵意、悲傷等個體的特異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