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人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就一項發明創造禁止他人為有關製造、使用、銷售、進口等行為的民事權利。《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所說的專利均指發明,所說的專利權均指發明專利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所稱的專利權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以及外觀設計專利權。專利權通常被認為是財產性權利,無人格權的內容。其內容包括實施權、專利產品支配權、處分權和收益權。

  專利權的期期限 在專利權的期限內,專利權人享有獨占權,期限屆滿,該項發明創造即進入公有領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各國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權的期限各不相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要求發明專利權的期限應不少於自提交申請之日起20年。中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德國人卡爾·本茨發明的世界上第一輛三輪汽車獲專利權(1886)

  專利的申請和審查 各國專利法均要求有關當事人向專利管理機構(通常為專利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專利法要求的發明創造才能被授予專利權。專利審查制度主要有:①形式審查制,指不就實用性、新穎性、創造性等實質條件進行審查,隻要形式上符合要求便授予專利權的制度。②實質審查制,即要求審查機構對專利申請是否滿足實用性、新穎性和創造性等作出判定後,才能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中國《專利法》規定,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進行形式審查。

  專利權的限制 專利權人所享有的專利權不是絕對的、不受限制的。專利權是在一定程度上對市場自由競爭的一種限制。如果對專利權權利沒有任何限制,就可能妨礙正常的市場競爭和社會經濟生活秩序,阻礙技術的不斷進步。因此,各國專利法中均規定有對專利權權利限制的內容。

  專利權受到合理使用和強制許可兩方面的限制。合理使用包括:①善意使用,即不知其為專利技術而使用。②依“先用權”使用,即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或者已有條件制造與專利產品相同的產品或者使用與專利方法相同的方法制造產品者,在專利權授予後仍可依原有規模繼續制造該產品。③在臨時過境運輸工具上使用。④科研使用。強制許可包括:①一般強制許可,即因應具備實施條件人請求許可不能而實施的政府許可。②非常強制許可,即在緊急狀態下為公共利益實施的政府許可。③關聯性強制許可,即因應改進型專利實施而不能得到基礎型專利許可而實施的政府許可。專利產品售出後,其作為專利權內容的使用權和銷售權即行使完畢。

  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通常有以下情形:①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專利產品;②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專利方法,或者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用專利方法獲得的產品。中國《專利法》規定,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假冒他人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的,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公告,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2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