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及相關資料進行的獨立審查。又稱獨立審計民間審計

  沿革 註冊會計師審計是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16世紀義大利的合夥企業制度下,出現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產生瞭對註冊會計師審計的最初需求。18世紀英國股份制企業制度的發展,帶來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進一步分離。1721年英國南海公司司破產事件的爆發,是註冊會計師審計的催產劑。英國的《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賬目必須經董事以外的人員審計(1845),明確註冊會計師為法定的破產清算人(1862),從而奠定瞭註冊會計師的法律地位。英式註冊會計師審計的特點是:以查錯防弊為目標,對會計賬目進行詳細審計。20世紀初,隨著美國銀行資本更為廣泛地滲透到產業資本中,銀行逐漸把資產負債表作為瞭解企業信用的主要依據,於是產生瞭資產負債表審計,即美式註冊會計師審計。1929~1933年世界性經濟危機爆發,使企業的贏利水平開始受到更多關註,產生瞭對利潤表進行審計的客觀要求,註冊會計師審計發展為會計報表審計。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國際資本的流動帶動瞭註冊會計師審計的跨國界發展,與此同時,抽樣審計方法得到普遍運用,制度基礎審計逐步推廣,註冊會計師審計進入到完善階段。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的歷史較短。1918年,中國頒佈瞭第一部註冊會計師法規——《會計師暫行章程》,批準成立瞭第一傢會計師事務所——正則會計師事務所。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由於推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模式,註冊會計師審計曾經退出歷史舞臺。1980年《關於成立會計顧問處的暫行規定》發佈之後,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開始復蘇,註冊會計師制度得以恢復重建。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條例》發佈和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頒佈,標志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計走上瞭法制化軌道。

  特征 與國傢審計、內部審計相比,註冊會計師審計具有以下特征:①審計的方式是受托審計,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後方能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②審計的對象可以是一切贏利及非贏利單位的會計報表;③審計的目的是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貫性表示意見;④審計實施的手段是有償審計,會計師事務所的身份是中介機構;⑤審計的獨立性體現為雙向獨立,既獨立於審計委托人,又獨立於被審計單位;⑥審計的依據是註冊會計師法和獨立審計準則;⑦審計的責任對象廣泛,要對投資者、債權人及社會公眾負責;⑧審計的作用是對會計報表進行鑒證,以增強會計報表的可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