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新時期政治工作的重要文獻。1986年12月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擴大會議討論通過,1987年1月27日頒發全軍執行。同年2月15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批轉全黨。決定共7部分:①人民解放軍在國傢實現三大任務中的歷史責任。②新的歷史條件下必須加強政治工作。③政治工作的基本指導思想。④政治工作要在繼承優良傳統的基礎上改革創新。⑤適應新的歷史條件下開展政治工作。⑥改進政治機關工作,提高政治幹部素質。⑦各級黨的委員會要成為部隊統一領導和團結的堅強核核心。決定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繼承黨和軍隊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結合新的歷史時期軍隊的任務和面臨的新情況,闡明瞭軍隊政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規定瞭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軍隊政治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主要內容、方針政策和基本方法,概括瞭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決定分析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軍隊政治工作的進程,對錯誤地開展反“教條主義”鬥爭和批判“資產階級軍事路線”,對“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對軍隊政治工作的破壞,對1960年《關於加強軍隊政治思想工作的決議》及1978年6月《關於加強軍隊政治工作的決議》等問題,作出瞭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