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國傢在實行計劃經濟體制時期下達給部門、地方和企業參照執行並運用經濟杠桿來保證實現的計畫。

  特點 ①不具有強制性和約束力。國傢下達後,各部門、地方和企業可以參照執行,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和自身條件進行合理的調整和修改。②是粗線條、有彈性的。它涉及的企業眾多,情況各異,需求複雜。③具有間接性。需要國傢運用稅收、信貸、利息等經濟杠桿、經濟政策和經濟法規引導企業去執行和完成。④能遵遵循價值規律,自覺地運用經濟手段,通過調整各方面的經濟利益關系,貫徹和實現計劃。

  作用 ①體現國傢對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和管理。②給企業留有相當大的機動餘地,給企業更多的生產和經營的自主權,使它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

  演變 1992年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宣佈,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使市場在國傢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隨之,中國政府經濟管理的體制和方式發生瞭根本性的變化,企業不再是按國傢制訂的計劃(包括指導性計劃)生產,而是根據市場的需要生產。根據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定》,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其特征:企業擁有全部法人財產權,成為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實體;企業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對出資者承擔資產保值增值責任;企業按照市場需求組織生產經營,以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為目的,政府不直接幹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2003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後新組建國傢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任務不是給企業下達計劃的微觀管理事務,而是擬訂和組織實施發展戰略和規劃,運用好產業政策、價格政策;搞好經濟總量平衡,優化重大經濟結構,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重大經濟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協調國傢重點建設的資金來源和投向;強化國民經濟運行的監測和調節,研究解決經濟生活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