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單獨實施戰役能力的軍隊集團。按構成分為聯合戰役軍團和軍種戰役軍團;按規模分為大型戰役軍團(戰區、方面軍群)、中型戰役軍團(集團軍群或戰區方向作戰集團、海軍艦隊、戰區空軍等)、小型戰役軍團(陸軍集團軍、海軍戰役編隊、空軍軍等);按任務分為地面作戰戰役軍團、海上作戰戰役軍團、空中作戰戰役軍團、空降作戰戰役軍團和登陸、抗登陸作戰戰役軍團等。有的戰役軍團在平時就已建立,有的則需要在戰時臨時編組。

  1812年俄法戰爭時,俄軍和和法軍首次編成瞭陸軍集團軍。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出現瞭方面軍(集團軍群)、海軍戰役編隊。戰後,又出現瞭合成集團軍、機械化集團軍、坦克集團軍、空軍集團軍(航空隊)、防空集團軍等。1919年蘇俄內戰時期,首次出現方面軍群。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建立瞭小型和中型戰役軍團;解放戰爭後期,建立瞭大型戰役軍團。

  戰役軍團的戰時編成一般不固定,通常根據軍事戰略、作戰對象、作戰任務、武器裝備、戰場環境等臨機編成。編成的基本原則是規模與任務相適應;結構與作戰需要、國力、軍力、作戰對象、戰場條件相適應。隨著武器裝備的發展和戰爭形態的演變,戰役軍團將進一步向增強聯合作戰能力、快速反應能力、信息作戰能力、遠程機動能力、綜合保障能力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