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感知過的物體、思考過的問題、體驗過的情緒在頭腦中再次呈現並加以確認的過程。又稱回憶。再現是以前經驗過的事物不直接作用於感官時發生的。它包括在長時記憶中對資訊進行搜索和再認兩個階段。再現並不是簡單機械地恢復過去形成的映象,而是包括對記憶材料一定的加工和重組活動。

  再現可以是隨意的,也可以是不隨意的。不隨意再現沒有明確的回憶目的,映象是按聯想原則自然而然地被提取和複現的的。隨意再現則是根據一定的目的、任務,有意識地搜索和復現過去形成的映象。由於聯想有一定的方向性,隨意再現有時很容易實現,有時卻需要一定的意志努力。那種根據有關線索,使用一定策略,通過不斷的推論和探索,在意志努力下完成的隨意再現也稱追憶

  再現的速度、準確性與識記的效果,即知識是否被正確地概括成系統,並易於從記憶中提取緊密相關。再現既是識記的結果又是保持的結果。因此,對再現值的測定可以作為說明記憶情況的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