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教義學傢。生於美索不達米亞的哈蘭,卒於大馬士革。1268年隨傢遷居大馬士革。自幼接受宗教教育,執著於伊斯蘭教初期的正統思想,後致力於伊本·罕百裡學說的研究,成為罕百裡學派負有盛名的權威學者,並使該派在敘利亞得到復興。他在大馬士革和開羅講學時,多次因激烈批判宗教權威和堅持對經、訓作字面解釋而被囚,後死於獄中。他主張恢復早期伊斯蘭教的原始教義,即經、訓的真正精神和真主獨一的基本信仰,以復興純正的伊斯蘭社會;嚴厲批判蘇非派、什葉派和安薩裏、伊本·阿拉比等等,反對宗教上的任何創新,反對聖徒崇拜和朝拜陵墓,反對誓願。堅持除《古蘭經》、聖訓和公議外,不信奉任何權威。嚴格要求註釋《古蘭經》文本,慎重應用聖訓。他的思想和著作是近代瓦哈比運動的理論支柱,對當代伊斯蘭復興運動也有影響。他於哲學、倫理、道德多有研究,著述豐厚,傳世著作有60餘種,包括《教法判例》、《政治與教法》、《駁哲學傢》、《聖行之道》、《論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