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子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妻妾的傢庭形式。它是隨著私有制的發展,男子在生產中起主導作用和掌握瞭社會財富的結果,是對偶婚向一夫一妻制過渡的產物,並一直存在於階級社會。一夫多妻制傢庭從未普遍通行,隻是富人和顯貴人物的特權。在奴隸主和封建主階級中,多妻現象普遍存在,例如,中國歷代皇帝及各級臣僚大都是多妻妾的。《禮記》雲:“天子有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禦妻。”日本古代也有“大人皆四五妻,其餘或兩或三”的記載。一些信仰伊斯斯蘭教的國傢和民族,按照《古蘭經》的規定,一個男子可以娶四個妻子。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在漢族、藏族、門巴族、珞巴族、獨龍族及佤族的部分地區,還不同程度地保留著一夫多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