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上獨立輸出壓縮空氣或電力的小型動力裝置。它在起飛前提供壓縮空氣或電源以起動主發動機,減少飛機對機場設備的依賴;起飛時為飛機空調系統提供壓縮空氣,為電網提供電源以減少主發動機的功率消耗,改善起飛性能。有的輔助動力裝置在飛機起飛時還可為飛機提供附加推力,成為助推發動機。通常飛機爬升到一定高度後,輔助動力裝置即自動停止工作。在飛行中,當主發動機發生故障停車時,它還能向飛機提供應急能源,重新起動主發動機,提高飛機的安全性。飛機著陸時也可為飛機提供能源。在大、、中型飛機和大型直升機上均裝有輔助動力裝置。輔助動力裝置按用途分為三類:①僅輸出機械功,用以驅動直流或交流發電機。②同時輸出機械功和壓縮空氣,大多數飛機使用這種輔助動力裝置。③除輸出壓縮空氣、機械功外還為飛機提供少量推力。輔助動力裝置一般是專門設計的小型燃氣渦輪發動機,它具有功率輸出軸、壓縮空氣引氣裝置和自動控制裝置等。也有少數是用小型渦輪螺旋槳發動機改裝而成的。它們都具有獨立的燃油、滑油、起動、冷卻等系統和相應的安全裝置。一種用於中型飛機上的典型的輔助動力裝置,可提供3.5×105帕(約3.5大氣壓)、190°C的壓縮空氣,供氣量在不供電時為1.0公斤/秒,在輸出45千瓦電力時為0.88公斤/秒,全套裝置重約130公斤。另一種用於大型飛機上的典型輔助動力裝置可同時提供120千瓦電力及流量為2.9公斤/秒的壓縮空氣,裝置重約25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