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動機單位時間所做的功。對於以螺旋槳或旋翼為推進器的發動機一般用功率作為發動機工作能力的指標。發動機功率分為軸功率、推進功率和當量功率。軸功率是發動機動力渦輪(或活塞式航空發動機主軸)輸出的功率。推進功率是推動飛行器前進的功率,它等於發動機(或推進器)產生的推力與飛行器飛行速度的乘積。活塞式發動機的推進功率也用軸功率與螺旋槳效率的乘積表示。對於渦輪螺旋槳發動機和渦輪軸發動機,除輸出軸功率外,還有一部分噴氣推力輸出的推進功率。在飛行條件下如將渦輪螺旋槳發動機機推進功率(包括噴氣推力輸出的推進功率)折合為軸功率,則得到一個假想的功率,稱為當量功率N當量,可按下式計算:

式中N軸為軸功率;F為噴氣推力;v為飛行速度;ηB為螺旋槳效率。在標準大氣海平面靜止條件下(v=0),噴氣推力折合為軸功率需要一個功率換算系數,其數值隨渦輪螺旋槳的設計參數和部件效率的差異而有所不同,大約14~16牛(約1.4~1.6公斤力)推力折合為1千瓦軸功率。當量功率是渦輪螺旋槳發動機功率大小的評定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