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水通過排水系統及地下滲流,又部分流回河道的水量。回歸水產生的原因有:①各級管道的退水和跑水,②田間灌溉時流失的水,③鹽鹼地的沖洗排水,④稻田換水時排出的水以及管道和田間滲漏等。

  灌溉回歸水的水質與水源的水質比較,一般都有些變化,如有機質增加,溶解氧降低或溶有施入農田的化肥和農藥等。乾旱、半乾旱地區有鹽鹼地存在的灌區,回歸水的礦化度和pH值可能升高;濕潤地區的冷浸田產生的回歸水,還原性物質可能增多,pH值會降低。

  灌溉回歸水與渠首引水量的比值,常作為衡量灌區工程完善程度和灌區管理水平的一項指標。完善工程設施、健全管理制度,可減少回歸水。但是,對大部分地區,產生適當數量的回歸水是維持灌區正常生態平衡所必需的。例如,在幹旱、半幹旱地區引水灌溉,由於土壤、地下水及河水中均含有一定數量的可溶鹽,為使灌區內鹽分平衡或脫鹽,就必須通過排水排出一定數量的鹽分;冷浸田灌溉也需有一部分回歸水,以排除土壤中的有害物質。

  回歸水可否再用於灌溉或其他方面,依回歸水所含有害物質的成分和濃度而定。中國北方地區水資源短缺,許多灌區的回歸水到下遊又被利用瞭。灌溉水的重復利用,是提高水資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但須註意水質監測,防止產生不良影響。